[證02]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5-09 14:59:52
※ [本文轉錄自 arsonlolita 信箱]
作者: 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檢舉] #1YSp1DeJ liam1984 政黑板規3
時間: Sun May 8 00:55:08 2022
一、檢舉人ID:arsonlolita
二、被檢舉人ID:liam1984
三、違反板規:
╭─────────────╮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 ̄ ̄ ̄ ̄ ̄ ̄ ̄ ̄ ̄ ̄ ̄ ̄ ̄ ̄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a.裁判書系統:
http://goo.gl/BqhOjY
萌典:
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4.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章/推文,
 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5.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特定對象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視同違反本章規定

6.公眾政治人物/政府機關/政治族群/經媒體披露/社會議題相關團體者等,
 不受此章保護。
7.非政治群體,如攻擊行政區域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水桶7天。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YSp1DeJ (HatePolitics)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1716173.A.A13.html
作者liam1984 (雞巴人13)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黑特] 白粉進攻政黑了嗎?
時間Thu May 5 10:02:51 2022
剛剛考完視光檢查技巧這個科目
沒意外應該這學期及格了
休息時間躲到中山醫的10樓睡覺
打開政黑一看
怎麼一堆藍白蟑螂四處亂跑
連某版的魔王都來帶風向
笑死我了
以為好像抓到什麼可以打綠共的
妖魔鬼怪就都通通跑出來了
不過沒差
在政黑你們要噴三小我都不想管你們
我上政黑就只想臭幹柯文哲跟看柯粉吃屎
———以上原文———
說明:
81624 11 5/05 arsonlolita □ [黑特] 根本宇昌案翻板!
時間 Thu May 5 09:18:20 2022
81648 17 5/05 liam1984 □ [黑特] 白粉進攻政黑了嗎?
時間 Thu May 5 10:02:51 2022
本人暱稱為蘿莉塔大魔王,亦為本人代稱。最近在政黑發文,文章為該篇檢舉文章之前,
內文的魔王就是在說我,我文章在上面沒幾篇而已,也沒有別的魔王了。
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liam1984敢做敢當應該不會凹吧。(凹的話,我會對你很失
望)
liam1984使用者以妖魔鬼怪形容我還有其他使用者(你們)是在跑出來發文帶風向,以上
應該沒有誤解原意。
而妖魔鬼怪為負面貶抑之意,故請板主群給予處分。
五份裁判書參照: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DM,109%2c%e5%
af%a9%e6%98%93%2c225%2c20200227%2c1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KSHM,110%2c%e4%
b8%8a%e6%98%93%2c31%2c20210512%2c1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CDM,109%2c%e7%
b0%a1%e4%b8%8a%2c446%2c20210126%2c1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DM,109%2c%e5%
af%a9%e6%98%93%2c225%2c20200227%2c1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DM,106%2c%e6%
98%93%2c121%2c20170510%2c1
節錄:
按侮辱者,係指直接對人詈罵、嘲笑而使人難堪或其他表示
足以貶損他人評價之意思。查本案被告辱罵如附表編號1 至
2 、4 至20、22至29所示之言詞內容中,一再以「臺灣的欺
敵」、「流氓頭」、「臺灣社會的妖孽」、「社會敗類」、
「詐騙黨」、「禽獸」、「卑鄙下流骯髒不要臉」、「妖魔
鬼怪」、「衣冠禽獸」、「惡徒」、「大魔頭」、「妖孽」
、「垃圾」、「騙黨」、「惡徒」等語為稱呼告訴人之代名
詞,而前開詞語乃謾罵、輕蔑之貶抑文字,此實為辱罵者欲
使聽聞之公眾產生被辱罵者,具有行為不檢人格所使用之抽
象貶抑性用語,應有「侮辱」告訴人之意至明。
再次說明,雖然本人暱稱含魔王二字,但不應形容為妖魔鬼怪,只是一個沒什麼意義的趣
味id,如同該使用者暱稱為雞巴人,我也不會用缺德、爛人等詞句攻擊,這不是粗暴言論
的理由。
相信ptt的使用者,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文明人才對。人與人之間,應該有彼此容忍和尊
重對方的看法與觀點的雅量,大家說是不是呢^ _ ^。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1-05-08 02:47:00
以下答辯:第一點,你叫魔王歐 我還8知道勒 大家不都是叫你陰陽人嗎? 還有聽過叫魔尊的啦 PTT林北是沒在看別人的暱稱是什麼的 那很重要嗎?第二點,請問如何評斷我指什麼版??某版魔王可以解釋成某個討論版上的魔王級人物 意指地位高上重要 又或是人氣聲望很高 有眾多版眾認識 拜託歐 PTT名人是有少過嗎?你要用這點做為針對特定對象太過牽強第三點,檢舉網址拜托縮網址 到這個版上也要遵守該版規矩 檢舉格式政檢版規有清楚明訂 你這樣po文我很難仔細看你的內容就以上,答辯結束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1-05-08 07:40:00
建議:未達,請另位板主確認。原因:單就“魔王“二字真的太籠統了...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05-08 09:02:00
https://i.imgur.com/Meq65YM.jpg雞巴人有在我的那篇文章下推文,這樣說謊會不會太明顯了板規寫暱稱可判定,你要裝傻實在對你很失望不然內文的魔王是在講誰?請說明清楚。
作者: sos007sos (嘻嘻)   2021-05-08 14:53:00
未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