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 組規第14條 不受理 跳板IP案件 之規定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2-06-24 13:55:32
看起來這個規範比較屬於是帳號部管轄內的規範,
應無推定各群組皆適用;小組的標準是只要顯露真實IP都會受理申訴。
※ 引述《AskWhat (問三小朋友)》之銘言:
: 旨揭組規有關本組不受理『跳板IP案件』之規定,本人曾在 ID_Multi 版
: 發文詢問:是不受理使用跳板IP來檢舉/申訴?
: 還是只要使用過跳板IP,就永久喪失檢舉/申訴權?
: 法務站長的解釋:
: 在實務執行上,只要使用過跳板IP,就永久喪失檢舉/申訴權,哪怕是在
: 檢舉/申訴的當下,現出真身,使用真實IP來檢舉,也不會受理。
: 本人發問:https://bit.ly/3NZ7eRE
: disFabulous 法務站長回應:https://bit.ly/3xBdzvN
: 本人想問的是,帳號部與小組同樣不受理使用跳板IP的案件,這樣,
: 在帳號部的標準是否適用在本小組?
: 而 disFabulous 法務站長的標準是否通用全站(本小組)?
: 以上,煩請小組長播冗回應,謝謝。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6-27 09:48:00
作者: SWORDKISS (三射緊與他的狗朋友)   2022-06-27 14:36:00
幫樓上縮網址https://bit.ly/3QPeuBv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