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請板主(s3z15a3z15a)五日內撤銷申訴人(zeuswell)之禁言並發布公告。
判決理由:
本案由檢舉人提出 #1YXYPtyu (L_SecretGard) 該判例,
小組檢視後認為兩案概念不同,無法類比。
#1YXYPtyu (L_SecretGard) 一案使用者提出
「地位高上重要 又或是人氣聲望很高...」之要件及同一看板發文順序之
關聯,難以連結本案。
本案由申訴人提出「本案後續衍生案件已誇張到造成我困擾」等語,
經查,申訴人於 #1Y_rRIoA (HateP_Picket) 提到:
「還有哪個版主或前版主誰要檢舉我的,都找過來吧。」
申訴人自行提出請「版主」對號入座的檢舉,
實在難謂造成困擾的主因僅有板主群之判決。
本案中申訴人於文章推文「版主就很爛」,版主屬不特定對象,
發文者亦非板主;發文者於政檢板被檢舉事宜,與申訴人提出
「版主就很爛」之對象過於模糊,本案請板主(s3z15a3z15a)
五日內撤銷其禁言並發布公告。
另外,請申訴人注意己身發言,對於無論哪個看板之板主作為不滿,
皆不建議於 HatePolitics 發文宣洩,不符合看板討論方向,
且有失風度。
※ 引述《zeuswell (政治顏色的三重BUFF)》之銘言:
: 申訴人 :zeuswell
: 看板板名: HateP_Picket
: 被申訴人:
: liam1984
: s3z15a3z15a
: 申訴訴求: 交由小組裁決
: (認為本案屬於爭議案件,公告跟政檢建議文都有版友討論版主判決的合理性)
: 若未達則撤銷水桶、並對兩位遲遲不解釋其判決脈絡的版主處罰警告
: 因兩位版主遲遲不對其判決作解釋,本案後續衍生案件已誇張到造成我困擾
: 申訴內容:
: 我因為在以下文章,隨意推文:
: 推 zeuswell: 版主就很爛 08/15 00:44
: 政黑版主之一的sos007sos檢舉我板規3-1,隨後剩餘兩位版主判決違規
: 合併前科105天
: │ 文章代碼(AID): #1Y-IGbln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柯粉484覺得讓人?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0494885.A.BF1.html
: 水桶公告
: 文章代碼(AID): #1Y_qsDgd (HatePolitics) [ptt.cc] [公告] 板規3-1-zeuswell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0898701.A.AA7.html
: 檢舉案
: 文章代碼(AID): #1Y_a4Ye8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Y-IGbln zeuswe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0829986.A.A08.html
: 申訴案
: 文章代碼(AID): #1Y_qjfwM (HateP_Picket) [ptt.cc] [申訴] liam1984 #1Y_a4Y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0898153.A.E96.html
: *************
: 首先我推文的文章裡面並沒有講是在說哪一個版面,也沒有出現任何ID
: 我只是隨便看了內容後
: 依照自身玩PTT的經驗,覺得很多版主不怎麼樣,然後推文,之後也沒放在心上
: 沒想到遭到本版版主主動將自己帶入我推文做檢舉
: 我覺得很無言
: 然後我問判決的兩個其他版主,本案符合版規判決必要條件3-2哪個部分?
: 檢舉案不說明、申訴案寄信到現在也都不判
: 3-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 3-2的B.C就不說了,我不是在SOS版主文章下面推文、也不是回文SOS版主文章
: 結果僅以「版主」兩個字就做檢舉,但請問推文中的「版主」有說是哪一個版的版主嗎?
: 文章裡面也沒明確說是哪一版
: 如果這種檢舉可以成立,那版面上一堆沒明確的指稱如4%、綠畜、蛤蠣、白畜、柯糞、主流
: 民意、隔壁、數字版…以此類推的影射標題或推文裡面罵版主的,是不是也都可以當成是在
: 罵政黑版主?只要哪天版主不爽覺得自己被侮辱都可以檢舉?
: 另外sos版主檢舉文內引用之前小組宣判過的案件
: SOS:
: 另"板主"稱謂 判例如下:
: 文章代碼(AID): #1YXo6npa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YXlKY5Y-icros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3023153.A.CE4.html
: 小組針對判例申訴也有解釋
: 文章代碼(AID): #1Yf2UmBi (L_SecretGard) [ptt.cc] [宣判] icrose 申訴 Hat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54925232.A.2EC.html
: 其中檢舉文中s3z是這樣打的:
: 本人是政黑及政檢板主,此人直接公開罵“政檢板主“無恥,本人公正公開並無做任何違法
: 亂紀之事,卻被如此羞辱。
: 而小組宣判文是這樣打的:
: 然,使用者提到的對象已非常明確,就是政檢板的板主。以此案而言,使用者明確違規,板
: 主逕可處分。
: 自己提出的判例都有寫到使用者是"公開""明確"罵「政檢版版主」
: 結果我只推了「版主」就被SOS把自己帶入當作是罵他?這樣不奇怪嗎?
: 檢舉文引用是SOS自己列舉的,並不是我,我已照他的引用做說明不是講本版
: 結果其餘兩位版主看完什麼意見都沒給就判違規,寄信滿72小時申訴文還是沒審案
: *************
: 還有,兩位判決的版主不解釋、不說明的態度現在對我造成很大的困擾
: 現在好幾位別版版主也都將自己帶入原文跟我的推文,跑來檢舉我
: 可能他們看完原文跟推文都覺得有那麼些關聯吧
: 但我還有原文就沒指稱是任何一版或是哪個ID阿
: 原文裡面講柯粉檢舉行為難道只發生在政黑嗎?
: 照版友平常在罵的話,八卦說不定都比較合適
: 結果大家現在看本版版主將自己帶入做檢舉
: 也開始對照推文跟原文開始檢舉
: 我真的覺得很困擾,推個廢文難到要被這些(前)版主針對嗎
: 突然一堆人湧上是怎樣?
: 阿不然如果要承認,我就承認我罵的是前八卦版主Arsonlolita
: 不過他的檢舉案已經因為超過追朔其被政黑版主判定不受理
: 但如果只講「版主」就要被帶入做檢舉
: 那是不是全PTT版主都可以依照相關內容作判斷,認為我是在講他們
: 如果大家都檢舉一輪,我不就桶個十年二十年
: 那不如把我當作王浩宇一樣作為不受歡迎人物好了,這樣是不是比較省事?
: 被這樣針對做檢舉,我覺得壓力很大
: 然後不要指控我隨便臆測什麼....
: liam1984版主在判決本案之前的最後一次判案是
: 52F→liam1984: 同s3z版主 維持原判08/11 02:35
: 結果這麼多天沒判案後,第一個案子就是
: 12F→liam1984: 判定違規08/18 22:41
: 之後就沒判過任何判案、也完全沒上線,到我現在申訴時已經整整四天沒上線了
: SOS版主的檢舉文一出來才一個小時,他可是馬上來判違規的欸,也只判完我的案就不見了
: 麻煩小組長對比一下本案跟以下後續衍生案件一次做個裁定好嗎?
: 我實在沒力氣一個一個來
: 如果這種指稱對象不明確的內容都可以引來那麼多人檢舉
: 那政黑版友常常在標題不明確的文章下
: (舉例)嘴一些白圾版主、綠圾版主、垃圾版主什麼的
: 是不是也都很容易被桶?
: 以下是各版(前)版主跑來檢舉我的文章
: TheoEpstein(前手機版版主)
: 文章代碼(AID): #1Y_rRIoA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Y-IGbln zeuswe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0901074.A.C8A.html
: lwt501cx(現任八卦版版主)
: 文章代碼(AID): #1Z0S252o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Y-IGbln zeuswe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1059205.A.0B2.html
: QQKKQKQK(啃瓜子小組版還身兼其他一堆版版主)
: 文章代碼(AID): #1Z0S7kVB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Y-IGbln zeuswe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1059566.A.7CB.html
: Arsonlolita(前八卦還身兼其他版版主)
: 文章代碼(AID): #1Z0m63_x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Y-IGbln zeuswe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1141379.A.FFB.html
: 其他建議文討論本案合理性如下,公告的部分就請小組長直接看大家講什麼吧
: 連結附上,正反意見都交給小組參考
: 必須說版主這樣一弄,我實在身心俱疲
: 文章代碼(AID): #1Y_qsDgd (HatePolitics) [ptt.cc] [公告] 板規3-1-zeuswell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0898701.A.AA7.html
: 文章代碼(AID): #1Y_sI7QO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zeuswell的判決是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0904583.A.698.html
: 文章代碼(AID): #1Z0RO42J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我一直都支持廢掉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1056516.A.093.html
: 另外我舉例以下在小組的申訴案,1XccB1Jb (L_SecretGard)小組說:
: 至於文中提到「無良」、「毫無良知」
: 小組認為,被檢舉人於文中提到 「有個無良的版主拿去當他們的板標」
: 、「上次恭賀塔利班政權,這次檢討強姦受害人,就是個砸碎垃圾」等語
: 指涉對象應非申訴人。
: 批評有個「無良版主」小組判的是 指涉對象應非申訴人。
: https://i.imgur.com/J0lxO4H.jpg
: 後來原申訴人繼續上訴群組#1Xdm3_mt (About_Life)
: 群組長判的是 未能明確推論。
: https://i.imgur.com/gt43EHS.jpg
: 一、指涉對象方面:原案被檢舉人nicetree:「我想這三位只占昨天評論的4% 應該只有百
: 分之4的人可以這樣沒有良知吧~」應是就三位板主言論推論,全體人口的「母群體」
: ,有百分之四的人可能是沒有良知的,至於這百分之四是否就一定涵蓋申訴人,則未
: 能明確推論。
: [證01]公告
: [證02]檢舉文
: [證03]申訴文
: [證04-05]寄給兩位版主的溝通信
: 到現在都還沒審案,其中一位當天判完後到現在整整4天沒上線
: 但這不是我的問題,你們很忙,但我壓力很大很委屈,故直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