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erimow 申訴 Marginalman/an94mod0 案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3-07-09 21:16:48
判決主文:
請板主五日內取消使用者(erimow)禁言並公告。
判決理由:
小組審視兩篇文章以及當事人溝通信件做出撤銷處分之裁決,
請板主五日內取消使用者(erimow)禁言並公告。
實體部分
一、#1aferyFe 一文中申訴人之論述及推文,對於COS線下特殊服務,
有做出比較細節的說明,但僅是否為「炫耀」,小組認為
文章中並沒有刻意引導討論至自身經驗,
其特殊服務亦僅止於文章字面上的討論,
推文中「我是不會脫啦,我喜歡穿著衣服」比較偏向個人癖好,
去推定為炫耀過於嚴苛。
二、#1afesGPS 一文為回覆「所以想漬的人為什麼會想漬」,
無論是校園生活豐富、或是人際關係豐富,
是否可推論當事人本身有沒有具有輕生的念頭並無實質關聯。
    
本文僅止於對於「輕生」這件事陳述自身過去曾因為
「打工還錢、系學會、營隊、上課、師培同時
又幫忙系上的舞台劇寫完整部劇本兼導演」
上述原因而造成低潮、負面的生活經歷,切合討論主題。
至於大學生活充實是否等於炫耀,
理論上本文也僅止於提到參與校園活動,並無提到人際關係的部分,
無法推斷是否有吹噓、炫耀的事實。
    
※ 引述《erimow (阿歐伊)》之銘言:
: 申訴人 :erimow
: 看板板名:Marginalman
: 被申訴人:an94mod0
: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
: 申訴內容:
: 1.
: #1aeD_jgT 此文分享個人性癖,根據板主過往標準,需描寫性愛的內容才達水桶程度
: 但此篇中,包含我的原文及推文,並無法看出是我個人的體驗。
: 且根據100011799z板主的見解
: "此文內容雖有內行人才有的情報,甚至有接觸中介,
: 但內文並無提及性經歷,個人認為應無違規"
: 認定並無我所提及水桶之過往標準
: 無法理解s板主與a板主之見解來自何處
: "推文有描述自己的做愛心得 已達炫耀標準"
: "依發文內容及後續推文,認定是在炫耀自己的約炮經歷、性經驗豐富"
: 且過往該板曾經有因ID進行判決之情況
: 例如Flaremywife板友,僅因發表地震文就直接被海巡水桶
: 此處是否有類似板主依照ID而雙標的情形存在。
: 2.
: #1aeHf8zl 此文分享個人憂鬱經驗
: "打工還錢、系學會、營隊、上課、師培同時又幫忙系上的舞台劇寫完整部劇本兼導演"
: 無法理解這些定義為何被認為是現充?
: 打工、上課、師培為一般大學生也會進行之行為
: 打工的人何其多,上課的人更不用說
: 系學會、營隊、幫忙系上寫劇本,純屬我熱心幫忙,跟當班長、副班長有何不同?
: 參與志工活動,學習幕後經驗,甚至寫劇本亦為我大學劇本寫作課練習的一環
: 為何我參與這些活動會被水桶呢?
: 以此標準,是否我代表我工作後去捐血,也應該被水桶?
: 根據3位板主認知
: "認定屬炫耀自己大學生活充實、參加各種現充活動的行為"
: "此文違規,這種大學生活就是線蟲。"
: "認為這篇文章的主旨是在炫耀大學生活充實"
: 是否存在對志工服務活動或者大學學生生活狹隘的偏見,從而進行武斷的認定
: 以上
: 備註
: 證1 與a板主申訴之信件
: 證2 申請板主共同仲裁1000板主之回覆
: 證3 申請板主共同仲裁s板主之回覆
: 證4 共同裁決之結果
: 證5 1之原文
: 證6 2之原文
: 證7 原判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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