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4-09-16 02:31:41判決主文:
一、請板主(zenice) 五日內針對本案 #1cv0ICYe (Marginalman)
當事人 (ilovemami) 之文章內容給予處分
判決理由:
一、經審查本案前後發文關係
可認定當事人 (ilovemami) 之回文為針對申訴人,故指涉性成立
二、「咖小」二字,用語雖稍嫌粗俗、但其意思上並非一定具貶抑性質
查詢與「咖小」二字相關之有罪判決書,亦多為同複數以上攻擊詞彙一起使用
故在此不認定「咖小」二字具人身攻擊之意思
惟本案當事人 (ilovemami) 將其與「沒用」二字混合使用
屬具負面意義之人身攻擊,請板主依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