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須重申,國際購物板的宗旨是分享國際購物的情報或經驗,
我也認同Go1Buy1的這篇文章,扣除文內站外連結確實是實用資訊。
但是,本板板規明文說明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廣告文,我確實是在
該條板規舉例說明何種類型的廣告文會被劣退水桶,但任何形式
本來就不會侷限於僅有該條文舉例的形式,判決依據還是根據實
際文章內容來做決定。
在檢視過該文後可以明確發現,原po貼了兩個網址,一個在內文
一個在簽名檔,這個連結都會導向一個名為Go1Buy1的網站,稍微
瀏覽該站後,可以不難發現裡面有所謂"駐站賣家"或是"代購流程"
的連結。這可以證明這個網站就是專門有提供代購代購的網站。
我沒有辦法得知原po與該站是否有利益關係,或者是根本就是經營
者,但我能辦別的是,這個網站提供代買服務,這位發文者連id都
跟網站一樣,這如果還稱不上是廣告該網站(而該網站確實提供代買),
那還要做到什麼程度才能稱得上廣告文?
回過頭來說,原po聲稱他的內容是大家需要的,有提供有用的資訊。
這個我可以同意,但是這跟違反板規並不互斥。況且,如果真的有
心分享,大可以直接貼上要分享的內容,而沒有站外連結,或是寫
在個人不含代買資訊的部落格,都會是一篇值得M的文。至於有沒
有額外獲利,這不是我能夠得知的,而資訊的正確性,並不能平反
發廣告文的事實。而文章的正確性不是本來就應該是發文的最低標
準?這並不能作為發文合乎板規的充分證據。
舉一篇在國際購物板分享的文章來說,文章代碼#1IUCMFAu或者是另
一篇經驗文,文章代碼#1ISSdv0U,同樣都提供了板友有用的資訊,
他們都沒有另外使用個人部落格的站外連結,如果原po真的出發點在
分享折扣資訊給板友,那為什麼不能直接只發一篇簡單的BBS文,偏
偏還要提供一個會引起爭議的網站網址?我不得不說,這背後的用意
不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嗎?
國際購物板沒有板主有好一陣子,那陣子廣告文充斥,大家普遍的
意見就是禁止廣告文,這也是我當初參選的政見,上任後也擬定板
規針對這類文章訂定判罰原則,並將新板規公告置底,私以為,來
到一個板發文前,先詳閱板規再發文,是對這個板以及板友的最基
本尊重,除此之外也是對自己在該板發文權的基本尊重,人必自重
而後人重之。對於這種明顯到底的廣告文,我認為依照板規處置合
情合理合法,如果今天這種文不適用該條文,那以後是不是可以找
個非管理人,在某代買的粉絲團發個情報文,然後貼來國際購物板,
再來聲稱自己跟該代買無關,也不會從該代買獲利,只是想分享?
上面這個例子合理嗎?
如果認為國際購物板對於廣告文的裁罰太過,應該走的流程應是在
國際購物板提出建言討論,顯然對於該條文的裁罰程度從未有板友
提出異議。終生水桶很重我知道,但我認為唯有如此才能遏阻廣告
文入侵國際購物板。即便是認為該條板規是惡法,但惡法亦法,在
沒有修改前,依照板規管理看板,是PTT站方賦予板主的任務與
權力。
綜觀以上,我認為該判決並無不妥,恭請小組長裁決,謝謝。
國際購物板主giba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