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nti-ramp版主fireflyyen 水桶標準有問題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5-01-19 22:01:00
※ 引述《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之銘言:
: 申訴人:howerd11
: 被申訴人:fireflyyen
: 看板板名:Anti-ramp
: 判決內容:
: 文章代碼(AID): #1KkqDxyk (Anti-ramp) [ptt.cc]
: [公告] 板友 howerd11 第三次違反板規 水桶二週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nti-ramp/M.1421558651.A.F2E.html
: 申訴訴求:對版主fireflyyen水桶我二周覺得不合理 要求撤回
: 申訴理由:
: 因我不滿公告罵低能兒只有警告,在公告中發表個人意見
: → howerd11: 警告等於沒事 就別發公告啦 版主多想一想好不好 01/17 12:40
: → howerd11: 以後本版 開放罵人低能兒一次 謝謝本公告 01/17 12:41
: fireflyyen版主就判定"影響本板討論秩序及誤導板友對本板的認知",水桶我二周
: 罵低能兒警告,對他作法不滿意說個兩句就水桶。
: 毫無接受他人意見的作法,推文也可以看出版友不覺得我在誤導,
: 因為罵低能兒就是給警告這是事實!!並沒有任何影響本版討論秩序和誤導
: 和版主fireflyyen 申訴信件: http://ppt.cc/wWiZ
: 版主回應 1http://ppt.cc/ot5f
: 2http://ppt.cc/RXFu
: 3http://ppt.cc/8vQP
: 結論是版主和我無任何共識,不解除水桶。
要推文就全補吧 只補對你有利 不公平吧
#1KjISC_A (Anti-ramp)
→ howerd11: 警告等於沒事 就別發公告啦 版主多想一想好不好 01/17 12:40
→ howerd11: 以後本版 開放罵人低能兒一次 謝謝本公告 01/17 12:41
推 Kenta3: 抱歉,以後會注意 01/18 10:18
推 trash1109: 朝聖~支持1F發表個人意見 01/18 13:40
推 tkukidd: 感覺是個人意見+1 01/18 17:19
推 guohuo: 感覺是鬧板 01/18 19:50
章代碼(AID): #1KkqDxyk (Anti-ramp) [ptt.cc]
推 trash1109: 我覺得他只是發表個人想法呀, 01/18 13:32
→ trash1109: 這樣就是違反秩序?會不會太苛? 01/18 13:33
→ trash1109: 之前他的發文我不知,只從這次評論 01/18 13:33
推 stopthemob: 這樣就違反秩序?囧 01/18 13:34
→ stopthemob: 太嚴苛了吧 01/18 13:34
推 trash1109: 不認同板主或板規的,難道不能發表個人看法嗎 01/18 13:35
→ trash1109: 那麼要不要也水桶我!板主根本不尊重言論自由 01/18 13:36
推 trash1109: 講難聽點,你跟那些被說黑店就告人的店家有何不同? 01/18 13:38
→ trash1109: 不能尊重不同意見嗎? 01/18 13:39
推 zero8176: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有時激動下....”,板主那段話 01/18 13:58
→ zero8176: 似乎沒辦法體現在這位板友上 01/18 13:58
→ zero8176: 這樣激動的舉動就是兩個禮拜水桶,那先前某位板友的惡意 01/18 13:59
→ zero8176: 舉動就只罰一個禮拜? 01/18 14:00
推 austin0414: 版主的判決比例原則還挺好笑的 01/18 16:59
→ tkukidd: 惡意連噓桶ㄧ週 激動想法就是違反秩序桶兩週 怪怪的 01/18 17:21
→ zero8176: 我之前的推文並未考慮到累犯的重點,所以有不妥之處,在 01/18 17:27
→ zero8176: 此說聲抱歉,希望不會造成誤導到大家 01/18 17:27
噓 guohuo: 標題都寫第三次了 還有人護航 01/18 19:46
推 guohuo: 推板主 辛苦了! 01/18 19:48
推 elephant5250: 惡意連續噓文應該要終身水桶 01/18 20:49
→ hkhbb323: 法理情,單純就輕重程度兩者都沒啥問題,只是後者的理由 01/18 21:26
→ hkhbb323: 稍嫌薄弱,上面的推文幾乎都是情理法 01/18 21:27
推 weibeta: 我推版主,這個版因為常有釣客,所以嚴格執行是應該的 01/18 23:10
→ weibeta: 我同意"說嚴苛"是一種表達方式,但不是用那種挑釁的方式 01/18 23:11
推 jojo87: 推版主 太多爭議就是從小酸一下開始 很明是擾亂秩序 01/19 05:29
→ jojo87: 而且不是第一次了 顯 01/19 05:30
推 doghouse: 推板主 01/19 10:17
可以看出 並不是全部版友都認為誤導
正反意見都有,且多數認為我說的也沒有錯!!
影響本板討論秩序及誤導板友對本板的認知,我認為不合理
我發表個人意見就要警告,當鬧板
我認為最大問題是版主自己前次公告有嚴重處理失當
前次公告就是要告訴大家,本版罵人低能兒 可以警告一次不用水桶
照你說法,這次罵低能兒輕罰 警告 = 警察有輕罰重罰勸導權利
難道下次有人罵低能兒 就可以水桶一個禮拜???
下次罵的鄉民就欠桶??
那下下次會不會變桶兩個禮拜??
完全看板主當天心情想輕罰就輕罰想重罰就重罰??
你說已經和K版友說明清楚,那不是更好笑
我闖紅燈警察說算了算了,下次不要再犯,我也會偷笑說我了解~~
誰會說自己不了解怎不用罰錢??
自己桶的太輕,被人說嘴就要水桶人才是事實
如果大家知道某個警察判案一下重一下輕,不被罵翻才怪。
我衝到警察前面酸個兩句,就被警察抓走押起來用誤導群眾來執行!!
以上
作者: fireflyyen (夕殿螢飛思悄然)   2015-01-19 23:52:00
懲處的判斷已在上篇說明,舉例也是舉例。不針對舉例多做說明,若對警告有任何意見,可私信板主至於其他板友已解釋完畢,但非本檢舉相關人事,故不便轉錄信件。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5-01-20 20:33:00
私信過啦 就是要警告水桶不是嗎舉例 自己提警察的 我回應一下我的看法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