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hypermall板主LOVEMOON3427 不適任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1-02 10:55:00
檢舉人:arsonlolita
被檢舉人:LOVEMOON3427
看板板名:hypermall
檢舉訴求:
站內信詢問後三日未回,故提出檢舉。
1.於板面發錢公審本人並刪除不利文章(第二次),只保留單方面說法且未提出佐證。
第二次要求寄回原文仍置之不理,請小組長對此不當行為裁決。[證03]
(#1XTbp1a7 (L_ShoppingMa)第一次刪文)
2.明顯於組務說謊,請小組長對此不當行為裁決。[證02] [證03]
3.板主以口氣不佳理由吃案,去信詢問如何不佳,板主未回,
如有人身攻擊謾罵內容,本人願意受罰,若內容只為告知行政疏漏要求改善,
板主應積極改善而非消極吃案。
要求板主轉出本人信件佐證,是否有攻擊言論,
請小組長對此吃案不當行為裁決。[證01]
綜以上,此人極度不適任管理職,請小組長裁決。
檢舉內容:
同站內通告信,[證01][證02][證03]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21-11-02 12:09:00
版主已在文內開頭說明 請用推文討論 不回文占版面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1-02 14:21:00
原文已寫明文長故回文說明,該篇並非公告板規也未限制回文板主內容帶有不實指控,還有第二第三點未裁決,請問小組長認為這樣就結案了嗎?若結案請發布結案公告,以利後續程序,謝謝。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21-11-02 15:09:00
版主文章開頭已說有問題請在該文下方討論 勿回文佔版面也已去信請版主說明 請勿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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