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arsonlolita
被申訴人:LOVEMOON3427
看板板名:hypermall
判決內容:沒有公告直接退文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
申訴訴求:回復文章取消退文
申訴理由: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我依照板規發板務文,被以無意義退文。
我並沒有被公告或站內信方式警告違規過,也沒有什麼情節嚴重或再犯,
該分類也是給鄉民用的(板主用公告分類)
請板主詳細說明理由。
我跟小組長意思一樣,建議板主交接辦理再辭就被板主退文,
請問是哪邊無意義違規了?
其他鄉民在下面嗆板主擺爛,這可不關我的事哦。
1.對方擋信無法溝通。
2.板主已辭,請小組長代為消退,謝謝。
3.板主惡意退文行為影響本人於他板發文權益,請給予警告。
2-5:討論版務時,標題限定使用[版務]之標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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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嚴重者(再犯):水桶7日或(並)劣退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