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ypermall板主LOVEMOON3427亂退文(優先件)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1-09 15:07:51
申訴人:arsonlolita
被申訴人:LOVEMOON3427
看板板名:hypermall
判決內容:沒有公告直接退文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
申訴訴求:回復文章取消退文
申訴理由: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我依照板規發板務文,被以無意義退文。
我並沒有被公告或站內信方式警告違規過,也沒有什麼情節嚴重或再犯,
該分類也是給鄉民用的(板主用公告分類)
請板主詳細說明理由。
我跟小組長意思一樣,建議板主交接辦理再辭就被板主退文,
請問是哪邊無意義違規了?
其他鄉民在下面嗆板主擺爛,這可不關我的事哦。
1.對方擋信無法溝通。
2.板主已辭,請小組長代為消退,謝謝。
3.板主惡意退文行為影響本人於他板發文權益,請給予警告。
2-5:討論版務時,標題限定使用[版務]之標題分類。
違反版規2-1 ~ 2-5者, 原文章直接刪除。
情節嚴重者(再犯):水桶7日或(並)劣退1篇。
作者: LOVEMOON3427 (沒看過落枕嗎...)   2021-11-09 16:26:00
此議題無關版務規定之調整,而是個人去留的問題,只存在於我跟小組長之間的討論,所以認定檢舉王只是單純浪費版面刷用純在感而已,並且已經有了前科,所以建議維持劣退判決。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1-09 16:29:00
1.板主本來就要對板務負責,問板務為什麼是浪費板面?2.請問我前科是一條?公告在哪?3.你是不是最近過得不太好...QQ
作者: andy3020 (:+:One PEACE:+:)   2021-11-09 17:14:00
你下台之前我不會在看那個版了 管理的莫名其妙
作者: wcm (雲)   2021-11-09 17:27:00
版主辭職不能算版務嗎?分類也是板友用的,不是版主專屬現在明明濫用公權報私仇
作者: coke0514 (coke)   2021-11-09 17:39:00
同樓上,而且因為那一篇文才知道板主自行辭職還不找人交接,對於板上這麼重大的事竟然被稱為"無意義"??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21-11-09 17:59:00
無意義是板規幾啊 ... 這有明文規定嗎?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21-11-09 21:26:00
前面那些廣告文跟共用帳號不處理,依照個人喜惡亂退文。好大的官威依法行政很難嗎?虧你還念法律的,是念到那裏去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21-11-10 12:18:00
非當事人請勿再推文討論 上述全部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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