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ssikao (伊乃木及埃)
2014-02-14 16:13:38申訴人:rossikao
被申訴人:camry2006
看板板名:kaohsiung 高雄板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
申訴內容:高雄板板主camry2006,未經查明就一天內判定4次本人賣的
物品為營利,賣這飼料是家中寵物吃不了那麼多用來[分售],從
未想過要低買高賣!!!(可能板主誤信於別人亂檢舉!?)
在信件內未將價格寫於明朗,是我失誤,在此一併寫上
好市多紫包貓飼料:689元/11.34kg
夾鏈袋:1個/1元
乾燥包:自行吸收
油錢:70
好市多大順店到我家(大社),大約11公里,來回22公里
我的車大約10公里吃1公升的油,以現在1公升油價35元記算
來回應該會超過70元,在此算70元
以上之價格總合[689元(飼料)+ 1元(夾鏈袋)+70(油錢)]/11.34kg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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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板主查明,感謝~~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作者:
rossikao (伊乃木及埃)
2014-02-14 23:11:00所有的信件我都轉過來了...沒有別的了我也跟板主信件溝通過,他也說此事無需再議,都轉到下面幾篇處分文章是推文..但是推文內容被洗掉了,公告跟溝通信件都有了..請問是缺了什麼?#1I_T1VxR#1I_T1hFy#1I_T1shr#1I_T24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