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台中版事務] 誤刪後重發 請見諒

作者: goodjohn08 (雖敗猶榮要用幾次)   2014-04-14 15:50:11
※ [本文轉錄自 goodjohn08 信箱]
作者: youngpool (母雞)
標題: Re: [台中版事務] 誤刪後重發 請見諒
時間: Mon Apr 14 14:55:09 2014
※ 引述《goodjohn08 (雖敗猶榮要用幾次)》之銘言:
: ※ 引述《youngpool (母雞)》之銘言:
: : 你應該在誤刪的當下馬上先問的
: : 文章發了才報備,只好當作你是惡意的
: : 無關版面是否超過一面,你影響了看板的閱讀是事實
: : 上任一來一直在幫忙整理大家的文章標題,讓看板更好閱讀
: : 所以我一直很在乎兩件事情
: : 1.看板閱讀的方便與整齊
: : 2.交易文章的違規
: 人性本善
: 我便是沒有手動置底的想法再會發了才驚覺版主會不會誤認
: 故馬上寫信解釋
如果認為現在手動置底的判定太過嚴苛
建議在禁言期滿後
於看板上發[公民]文,做板規修改建議
比如說文章誤刪,得於刪除時間算起,3分鐘內寫信告知版主
經板主同意後得於板主同意時間起1日內重新張貼文章
唯1篇文章僅接受一次重貼申請
我個人是覺得不需要改拉..誤刪了就等7天再發..不然就利用置底交易區來交易
板友有需要還是可以發[公民]文提出建議
作者: AngelSatan (☜天使☞)   2014-04-15 20:34:00
板規明顯過重卻不修改這跟殺了人之後才發現重判 最後請受害家屬申請國賠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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