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Kaohsiung板主:camry2006之判決

作者: nalf (if~)   2014-07-15 01:42:49
申訴人:nalf
被申訴人:camry2006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訴訴求:板主管理方式僅見「板主對板友」純屬對立關係
請撤回原水桶兩個月之無理判決
申訴內容:
本人購入該手機確是5000請朋友代購
故PO買賣文於高雄板預轉售
於買賣文專文中推文5000售出
後來上官網才發現售4999
為免違反板規
且推文無法刪除及更正
立即以再次推文改為售4999
並於次行註記金額PO錯修正為4999元
然板主上網後立即浸水桶
經站內信洽板主表明上述問題及修正
希望板主考量一下(如附溝通信件)
然板主只依板規-推文時間超過10分鐘,視為另一則買賣
不接受任何解釋
實在不見組務所認為板主和板友絕非對立關係,而是合作關係之見解
因此
本人逼於無奈以申訴方式
此係正式反應管道
請勿推文攻擊增加對立
謝謝
以下轉錄溝通信件。
作者: camry2006 (維持良好風氣?)   2014-07-15 01:50:00
你怎不說你所謂的"立即"已經間隔了19分鐘間隔10分鐘內視為同一則 就寫在第一行還能直接無視不願看說明只依你的想法 卻要談合作?
作者: nalf (if~)   2014-07-16 00:49:00
請小組長主持公道:依C板主之多人申訴經驗來看,於申訴前先充分溝通確實無任何幫助,判決就是要板友們接受僅有告知功能,還要被指責一番,申訴更慘,下方推文再用力踩幾下,實在與原設立意相差甚遠,可以仔細看看其他申訴人的文章便知!
作者: camry2006 (維持良好風氣?)   2014-07-16 00:58:00
你所謂的考量 不就要板主放任你違規而不罰?然而板主不接受你的請求 就是不合作 沒充分溝通對你這不看規定違規在先的 別說板主不合作 OK?你發文推文的權利 但前提是你應該先詳閱規定而不是違規被板主處罰後 再來申訴板主與你對立
作者: nalf (if~)   2014-07-16 09:45:00
請於判決前有空可看看如何對待其他板友們申訴的推文組務板規二之(4)請一併考量
作者: camry2006 (維持良好風氣?)   2014-07-17 18:45:00
你有申訴的權利 我也有回覆的義務對於你這種不看規定逕行違規的 別來要求板主合作你違反板規 就已經是在跟板主對立 卻指責板主不合作發推文前 請先詳閱該板的規定別違規後又來指責板主與你對立 不跟你合作一個月前才被抓到內文偷渡違規被桶一個月水桶解除沒幾天又馬上違規你這一再違規被桶的累犯 才是一直在跟板主對立吧!以上 僅是說明為何不願與你合作 如何解讀隨你高興望閣下先遵守板規後 再來談合作 至此不再回應
作者: nalf (if~)   2014-07-17 19:49:00
上述C員之推回應文是否與本版版規:三之(5)有違?另本人之前錯誤已付出代價,現還要舊賬一起清算?違規過就列入黑名單?以前多例可見版友們依高雄版規7-5救濟申訴流程進行是付予權力然C員皆非常不接受並於申訴文下方以針對性指責,若然如此,是否以後高雄版明文公告禁止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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