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alk520 j91380000 板主判決不公 新事證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08-27 00:27:58
您好:
我不知道剛剛才發現的轉文算不算新事證?
(一直以來轉文就是如此)
不過我還是來回一下好了,
關於轉文需刪文規定,在部分看板已經執行很久了,
比較起來,板橋板也相對寬鬆的多。
如:
一、
HatePolitics ◎政治黑特板
#1JOqaeY_ (HatePolitics) 政治黑特板板規
3.發文者禁止事項。
c.『轉錄』文章需經原作者同意(包括從本板轉出或從他板轉入,且禁止轉錄TEST
板文章)。轉錄文章不得出現其他看板所產生之推文。違反者處以水桶10~90天。
二、
gay ◎[甲板] 為愛啟程 彩虹圍城
#1GY-sDMH (gay) [ptt.cc] [公告] 板規121027ver.
╭──╨─╨─╮
│ 甲 板 │ ▄────────────────────────────╮
│ 板 規 │ 板規11.禁止手動置底... ◢◣
╰──╥─╥─╯ 板規12.非同志相關問題請洽各主題討論板... █
┌──╨─╨──┐ 板規13.貼圖文章規範... │
│上船前須知 │ 板規14.轉錄文章相關規範... █
│板規 << 板規15.自他板轉錄至本板... ◥◤
│刪文劣退 │ ╭──────────────────────────╮
│懲處標記 │ │轉錄文建議刪除全部推文,如沒刪除推文,板主群可以判定│
│各類文章範疇 │ │是否刪除該轉錄文。 │
│人身攻擊 │ │ │
│仇恨言論 │ │懲處準則: │
│手動置底 │ │初犯:文章備份後刪除、水桶四週、劣退一篇。 │
│常用看板 │ │累犯:文章備份後刪除、水桶十週、劣退一篇。 │
│18禁規範 │ │三犯:文章備份後刪除、水桶一年、劣退一篇。 │
│申訴建議 │ │ │
│匿名帳號規範 │ │ │
│下船 │ ╰──────────────────────────╯
└───────┘
三、
Elephants ◎兄弟象板
#1D-XtTDg (Elephants) 兄弟象板最新板規-20110616
第三條
轉錄文章(含轉入及轉出)需經由原發文者同意,新聞則不在此限,但請註明出處。
罰則:一般違規者 刪文+警告一次。
惡意引戰者 劣退+永久水桶。
備註1:轉文中若有包含違反象板板規的推文,請在轉錄時同時刪除,否則視為惡意引戰。
四、
BigBanciao 新北 ◎[板橋] Hot指標-熱板橋
#1JX3wa_R (BigBanciao) [ptt.cc] [公告] 版規細項修訂
作者 j91380000 (沒有菸抽的日子) 站內 BigBanciao
標題 [公告] 版規細項修訂
時間 Tue May 27 15:28:33 2014
───────────────────────────────────────
轉錄文章不得出現其他看板所產生之推文。違反者處以水桶14天。
  本人做出以下說明:
      板橋板參考其他看板規則,避免使用者將有爭議性之推文
      轉入板橋板引起紛爭,故自5/27之後增訂相關條款。
      轉錄時即修改刪除通常不用三分鐘,板主一般都會予以寬限時間,
      但違規人發文時間 Tue Aug 26 02:04:17 2014
          修文時間 Tue Aug 26 02:39:16 2014
     
且經板友檢舉並提供文章代碼,查閱相關紀錄,違規事證明確,
      故依板規作出處置,
      使用者若對於PTT看板轉文功能有疑義,
      歡迎至 《PttCurrent》提出建議,
      或是參考《HatePolitics》使用者轉發文模式, 
  
      請使用者勿再認為 5/27 的修訂轉文須刪文規定是在針對您
8/26的發文違規,
      板主無預知能力,無法得知您何時會發文,何時會違規,
      板主僅依板規執行,尚請見諒。
使用者若有板務建議,或有遺漏之違規文章,歡迎提出,
      謝謝。
      
talk520
※ 引述《matthew0204 (馬修)》之銘言:
: ● 1120 1 8/26 matthew0204 □ [申訴] talk520 j91380000 板主判決不公
: ┌─────────────────────────────────────┐
: │ 文章代碼(AID): #1J-_Qwpy (L_TaiwanPlaz) [ptt.cc] [申訴] talk520 j9138000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09021626.A.CF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補充本板上列申訴案件之新事證
: 本人今日對轉文功能再仔細操做至TEST板測試,發現文章轉錄後,才能夠編修內文
: 轉錄文章動作完成之前,無法編修,整個轉錄過程僅標題可在轉錄時修改
: 請問轉錄後編修再刪除推文,這是功能上的限制,如何判違?
: 請問轉錄後編修再刪除推文,這是功能上的限制,如何判違?
: 請問轉錄後編修再刪除推文,這是功能上的限制,如何判違?
: 且本人之PO文後深夜時間並無新的文章
: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本人編修文章希望編排美觀的習慣
: 可在 BigBanciao 以及 Nethood 兩版上 搜尋本人ID查看
: 便可證明本人之PO文習慣與美觀編排的認真態度
: ===以下針對被指控的文章引用及說明===已轉本板,文章代碼(AID): #1J-_UGa1
: 02:04:17轉錄
: 後續之推文
: 08/26/2014 02:39:16 開始進行多次編輯,為美化板面,
: 移除轉錄前推文,編排及上色
: 錯字更正,內文捕充等...(雖然錯字還是很多,但發現就改)
: 08/26/2014 03:03:26 直至滿意,完成最後編排時間
: 完成後之文章後,直至 07:57:31 才出現第一篇文章
:
: 有請調閱完成編排後被刪除之原文,證明為本人對文章的版面排版之重視
: 並請板主還原文章,以茲證明
: 被刪文章後接續的第一篇文時間
: 時間 Tue Aug 26 07:57:31 2014
: ※ 轉錄者: matthew0204 (123.204.182.183), 08/26/2014 02:04:17
: → matthew0204: 板友是看板的資源產生者,好板友能帶動看板風氣, 08/26 02:05
: → matthew0204: 板主是看板的秩序維持者,好板主能推動看板發展。 08/26 02:05
: → matthew0204: 組務板轉載,因看上頭未曾轉至本板 08/26 02:06
: → matthew0204: 且有允許自由轉錄地區板 08/26 02:06
: → matthew0204: 並無限制轉錄者身份 08/26 02:07
: → matthew0204: 因此順手轉錄過來... 08/26 02:07
: → ddar3925: 樓上可以直接被桶2周了嗎? 轉錄不刪其他板推文? 08/26 02:13
: → matthew0204: 還在編修您急什麼? 08/26 02:33
: → ddar3925: 反正都過半小時了 我有啥好急@@ 要急的也是您才是吧?! 08/26 02:36
: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Fw: [公告] 組務宣導:買賣文及板務溝通
: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 ●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08/26/2014 03:03:26 Tue
: 版本: #000000013 時間: 08/26/2014 03:03:26 Tue
: 版本: #000000012 時間: 08/26/2014 03:00:58 Tue
: 版本: #000000011 時間: 08/26/2014 03:00:39 Tue
: 版本: #000000010 時間: 08/26/2014 02:58:07 Tue
: 版本: #000000009 時間: 08/26/2014 02:56:54 Tue
: 版本: #000000008 時間: 08/26/2014 02:51:30 Tue
: 版本: #000000007 時間: 08/26/2014 02:49:54 Tue
: 版本: #000000006 時間: 08/26/2014 02:48:22 Tue
: 版本: #000000005 時間: 08/26/2014 02:45:07 Tue
: 版本: #000000004 時間: 08/26/2014 02:43:25 Tue
: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08/26/2014 02:42:39 Tue
: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08/26/2014 02:42:21 Tue
: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08/26/2014 02:39:16 Tue
作者: matthew0204 (馬修)   2014-08-27 00:54:00
請問您是哪一板板主?為何總拿別板的規定來板橋板呢?板橋板管理方式向來不是這樣前文事證中也列舉諸多而,也舉證了對違規文並無採刪除做法當然,兩位板主在板上推文中也承認了這個作風而也舉證本人檢舉之違規文章,申請刪除之雖違規事實板主認定並發出警告而板主確以保障言論自由之言,拒絕刪除有無執法上的差別心態,您捫心自問,是否問心無愧問心無愧?請對著鏡子,看著自己眼睛,想想是否問心無愧...您再認真想想,您擔任的是哪一板的板主?板規是各個板依其風氣、需求、風格來各別制定三分鐘刪推文的說法,也是為馬修量身訂做也非板規中明定之規定,以往也未曾如此態度執法板主對板規裡規定不清之處可適時調整修正這也是馬修提義修正規定不清之處而造成j板主之不閱整個事件的開端而板主的馬修特別條款,板上也看見多人提醒確有瑕疵再一次請兩位板主,試著對著鏡子看著自己眼睛問問子己是否問心無愧.組務板缺板主,馬修也知道,您們打著就算申訴也可能會是幾個月後才有判決出來到時捅也桶完了,公告 馬修ID 也PO夠久了怨氣也報夠了.只希望兩位板主對自己所做所為,可以問心無愧也請兩位板主想想自己對板橋板的貢獻除了刪文管理還有什麼查查馬修對板橋板的貢獻是否兩位可及而馬修先前撤夜未眠為兩位板主排解分爭之事實或許j9板主比您更清楚板上ben版友也可佐證兩位板主不知恩就算了,還粗糙的手段追殺真的能問心無愧嗎?馬修申訴中仍不斷釋出善意,希望兩位板主能好好考慮做個能夠問心無愧,能直視自己眼經不會飄移的人做錯了,可以改,馬修也無意要讓兩位因此難勘也未要求要兩位放下尊貴身段,來向馬修道歉僅止要求刪除那責抹黑的新聞-里長真的很介意再者要求 公告 取消錯誤判決 還馬修個清白里長的介意程度也真的在與律師討論要如何處理一直勸說希望刪除,是想保護兩位也避免事件真的擴大都傳了法院判決書給您了,難道還認為馬修自編故事嗎?這東西不是受里長之托隨便人都可以拿來拍照的嗎?9/5是選舉人登記期限請問如果您站在里長的角度思考,選舉將至有人惡意散佈這種訊息,您會不會介意?如果兩位要追殺馬修沒關係,可以的話...請先處理那篇新聞文章吧...苦口婆心,希望兩位真的能聽懂...希望兩位板主用和協為基準,用智慧來解決這次的紛爭
作者: XXXXD (XXXXD)   2014-08-27 10:31:00
推文打2個小時 辛苦了
作者: matthew0204 (馬修)   2014-08-27 16:15:00
請問保護言論自由之狀況下,我PO的文為何被刪除?請解釋是您覺得 組務宣導:買賣文及板務溝通 這文有違反道德?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違反法律?還是在板主認知下,馬修沒有言論自由?其它轉錄文章,未處份的部份,至今也沒有一篇被刪除結論:因為你是馬修...請解釋.善意邀您私下再溝通您不理會總要讓你們做的事在這裡讓大家都看的到當板上出現不支持板主做法的不同聲音時,您就鎖文隻手真能遮天?.當聲音對你們有利時,就一起一搭一唱...出現了不認同兩位板主作風者的聲音,便鎖文...當然,鎖文是你們的權利...只是...大家眼睛都在看...聽順耳的叫討論,不順耳的叫口水戰...為何害怕聽到不同的聲音呢?擔心聲音越來越大嗎?回答不出來的問題,不想回答的問題,就是失去理性?您以言論自由的答覆,與上面馬修文被刪疑問相互矛盾所以回答不出來,就成了失去理性的討論?請問您所指失去理性的是馬修還是?板主對釁個引戰的定義?又是馬修條款?板主對挑釁引戰的定義?又是馬修條款?請問板主您上面那兩句話在您理解中有沒有"反諷"之意?若您應要解釋 引戰挑釁的也應該是dda3925且板上經常某幾位經常被檢舉惡意噓文挑釁之推文板主也不曾認為是引戰挑釁板主的自由心證是公平正義還是馬修條款相信板眾也都看在眼裡的再者,當時的違規處份公告是以轉錄文章未刪推文為何直到現在才又加灌一個挑釁引戰的罪名呢?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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