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aichungBun板主 youngpool

作者: GeminiMan (GM)   2014-09-09 11:23:21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 引述《poorcharles (可憐查爾斯)》之銘言:
: 申訴人:youngpool
: 被申訴人:poorcharles
: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
: 申訴內容:
: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10069805.A.82C.html
: 相關內容:
: 文章#1K2oRUm2
: 推 hjchang: 鬍子牆的黨工又來護航了09/06 23:39
: 推 gary63122: 黨工會叫你回八卦取暖哦09/06 23:47
: → AdPiG: 今天好像沒有工讀生了XD? 09/07 01:09
: → RiverMan1: 工讀生上班了 09/07 09:22
: 噓 poorcharles: 這個版可以叫別人黨工喔? 09/07 10:10
: 推 michaelchen1: 護航的可以下去領五百了XD 09/07 10:39
: 推 kanec: 谠工 未證實 現在是說 網軍!網軍! 09/07 12:01
: 因推文內有人以黨工一詞指控他人
: 本人在推噓文裡
: 噓 poorcharles: 這個版可以叫別人黨工喔?
: 即遭板主 TaichungBun版 版主youngpool處以水桶30日的處分
: 在該篇公告文亦有多人認為本人的噓文並無不妥
: 質疑版主過當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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