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hangHua板板主Honorguard06恣意管板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10-13 10:48:31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 引述《huzzah (HB唱秋)》之銘言:
: 申訴人:huzzah
: 被申訴人:Honorguard06
: 看板板名:ChangHua
: 申訴訴求:Honorguard06管板未依板規
: 申訴內容:
: 彰化版板規交易文一條中
: 未見標的物過多 板主可逕行刪文
: 再者 標的物過多 如何認定
: 彰化版版主依其個人意志管板已非第一回發生
: 上月底也出現逕自刪文後方增訂板規
: 並且對看板使用者去信詢問板規乙事 忽略不回應
: 在發表文章未觸犯板規的狀況下 板主刪文 未原文發回也未通知
: 目前在ChangHua板置底的板規文下 已有其他人發出對板主管板的質疑
: 其他包含已在水桶中 或其他橫豎沒有太大影響所以噤聲 但有此種想法的板友相信不少
: 然 若貿然在彰化版發表板務質疑板主 便有被水桶報復之風險
: 家中有人有親身體驗
: 所以特上組務版提出申訴
: 希望組務能給彰化版版友一個使用彰化版的一個可依循之法
: 否則詳細反覆地看了板規
: 但板主似乎自認對板規有無限大的裁量、增補權
: 那麼 板規是否與虛設無誤
: 另外因無判決公告 所以無從「ctrl+x」轉錄到本板
: 因此只能以下面的方式呈現 謝謝
: 24607 110/12 - □ Honor/交易標的物過多 <huzzah>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10-21 04:30:00
可是我第一次文章被刪寄信給Honorguard06官爺 他還沒回耶看板使用者要這麼低姿態寫信給他嗎再說了 以他這麼高材在理 怎麼不敢公告說明理由另外他拒收我信件喔 我是要怎麼溝通???"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對方拒收的證據另外 謝謝板主看到拒收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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