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ChangHua對本人相關懲處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11-08 23:46:40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本板或轉寄給組務做為判決依據,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72 小時以上時間,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 引述《HiJimmy》之銘言:
: 原文: 被刪文了 沒辦法用大q
: 在彰化版精華區>18-6-2-5-11-7-2
: 原因
: 未符合刪文標準流程
: 如下圖
: http://ppt.cc/6Cjt
: 板主表達的意思明顯讓我感覺到他就是要刪
: 我也攔不住,也未過警告得24小時就先水桶我
: 水桶完,我只能改標題問他
: 就直接在水桶+刪文
: 且文中,皆為事實,本人並未有任何修該之情事
: 以上
: 以下為溝通記錄
: 作者: HiJimmy (嗨 吉米) 站內: L_TaiwanPlaz
: 標題: Fw: 你好 想詢問彰化版對本人相關懲處之疑問
: 時間: Sat Nov 8 01:26:34 2014
: ※ [本文轉錄自 HiJimmy 信箱]
: 作者: Honorguard06 (震撼視界)
: 標題: Re: 你好 想詢問彰化版對本人相關懲處之疑問
: 時間: Sat Nov 8 01:19:58 2014
: ※ 引述《HiJimmy (嗨 吉米)》之銘言:
: : 你好
: : 我在彰化版發了一篇新聞,有
: : 首先先直接水桶我,又要我改內文心得達五十字
: : ChangHua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 : 開始時間: 11/07/2014 23:46:24 (期限 7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 原因: 心得未滿50字
: :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 : 但是,我在回到BBS上看到信件
: : 我就馬上去修改標題,問了個問題
: : http://ppt.cc/1kwu
: : 標題為:請補滿心得字數 我被捅了 沒法改內文 要如何補滿
: : 如上圖
: : 這樣又判罰警告一次+7D
: : 如上圖
: : http://ppt.cc/eqB9
: : 以下有幾個問題
: : 水桶我沒意見,但是水桶完,又"好像"能讓我有機會修改內文
: : 要嗎?你直接刪文,要嗎?給我"完整的機會"
: : 1.是想問板主原意是要哪一個?
: 水桶
: : 2.承1.如果是直接刪文那我沒意見了
: : 3.承1.好意要給我機會,我感謝你,不過,不能改內文是要給我改啥
: : 是想要表現有風度?但是又想排除異己?
: 因為我還沒刪文,BK板主看到就改了
: 我何必表現風度?既然早已視為假想敵,示好有用嗎?
: 還有要排除什麼異己?一切都只是照規矩
: 我不能因為我討厭哪個候選人就故意放著他的負面新聞不管
: : 4.以上,麻煩你整篇看完了,感謝你 如果還有問題我再跟小組長問
: 身為板主,我不能對某些議題表達太多意見
: 但是我說真的,如果你們要繼續用這種方式僵持,我也只能含淚做出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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