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與NKB285版主往來信件09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4-11-17 21:02:03
※ [本文轉錄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redmj110 (小孟)
標題: Re: 嗨板主
時間: Mon Nov 17 09:16:54 2014
#1KJCKNp3
整篇文章都是引戰、嘲諷、酸文、侮辱
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是說跟A大檢舉沒效,
而我現在也不能去置底推文檢舉
關於無文可退那件事我會寄信跟A版主討論是否應為28天
然後qqlove520推文引戰、嘲諷、酸文、侮辱我跟S版友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
※ 引述《NKB285 (SD)》之銘言:
: 一條法規 各自表述
: 經過一位判定後 另外一位就會維持原判
: 端看當初是哪位去判定
: ※ 引述《redmj110 (小孟)》之銘言:
: : qqlove520的自白:
: : #1KJCKNp3
: : 沒錯我是黃牛
: : 請問她自己都承認自己黃牛了?
: : 我說她黃牛就是引戰、嘲諷、酸文、侮辱或騷擾?
: : 另外上述的那篇文章屢次向A版主檢舉皆不受理,
: : 將Q版友及S版友的發言皆視為私人恩怨故不予處置,
: : 兩位版主要不要討論一下?
: : 不然一下A覺得不算你覺得算,
: : 一國兩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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