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南投板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12-14 08:56:25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本板或轉寄給組務做為判決依據,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72 小時以上時間,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缺 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本板或轉寄給組務做為判決依據,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引述《UntiedDragon (ㄆㄆ)》之銘言:
: 申訴人:UntiedDragon
: 被申訴人:iKFC
: 看板板名:Nantou
: 申訴訴求:水桶解除
: 申訴內容:
: ┌─────────────────────────────────────┐
: │ 文章代碼(AID): #1KUfeV64 (Nantou) [ptt.cc] [公告] UntiedDragon水桶7日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antou/M.1417320991.A.184.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07 Ptt幣 │
: └─────────────────────────────────────┘
: ●20702 m 811/30 iKFC □ [公告] UntiedDragon水桶7日
: 原文已經強調「會被以為」失智
: 板主卻以有人檢舉感到不快為由水桶
: 告知板主這種情況是因為在監票所有經驗才說這種話
: 不被接受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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