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utumoon 信箱]
作者: autumoon (ハシバミ)
標題: Re: 關於文章檢舉一事
時間: Wed Oct 29 23:07:56 2014
感謝板主百忙之中回覆,
看了您的回覆之後,我大概只能當做七月半遇鬼,自認倒楣了。
對於貴版有如此熱心的版眾存在,我只能衷心祝福貴版人氣蒸蒸日上。
日後會自己如此的失言自省,
以避免如此熱心的版眾解讀失誤造成自己不愉快。
畢竟版規只能針對大量胡亂檢舉者做出懲處而不能針對個案做出處罰。
但我認為小錯也能鑄成大錯,就像這次我這邊的檢舉失誤。
不過一切尊重板主決定,
至下次板主選舉前我將會謹言慎行以避免不愉快的錯誤再次發生。
最後,感謝板主百忙之後回信。
※ 引述《NKB285 (SD)》之銘言:
: ※ 引述《autumoon (ハシバミ)》之銘言:
: : 板主您好,
: : 版務百忙之中,請原諒我冒昧私信打擾。
: : 是這樣的,我在昨晚收到台中版版友qqlove520的來信,
: : 信內提到我在某篇徵求一卡通的文章中推文提到我手上有卡片,
: : 疑似涉及交易版規,要求我請文章作者刪除推文,若拒絕則逕向板主檢舉。
: : 老實說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 : 一來文章作者已經告知指定卡類在先,我只是湊個熱鬧說我有卡,
: : 但沒寫明是否會賣。(老實說裡面還有負額,就算開文者要收我也不賣。)
: : 理論上沒有違反版規才是。
: : 於是我回覆qqlove520,我自認問心無愧,不會請開文者刪推文。
: : 來回幾封信之後qqlove520態度軟化,到今天收到道歉信函。
: : 老實說被這樣一搞我心情真的很差,
: 因為他早上跟我詢問過
: 我們結論是
: 推文交易超過3行才違反該條板規 這是解讀問題
: : 或許qqlove520今天這個檢舉可以達到他滿足的自我正義感的目的,
: : 但是對莫名其妙被檢舉的我,區區一個道歉信實在不能接受。
: : 是還好這個檢舉是尚未申訴到板主這邊的。
: : 但如果是已經被公開檢舉的呢?
: 你可以把他當作先告知您不是偷偷去檢舉區檢舉
: : 我剛看了一下版規,似乎沒有看到針對檢舉濫用的罰則?
: : 是否能請板主商量一下,是否可以針對如此這樣的檢舉魔人有所罰則?
: : 不然莫名其妙的被檢舉還得花時間證明自己清白,
: : 這對被檢舉人來說實在冤枉至極阿!
: : 希望板主能夠接納這個建議,最後也再次的請板主原諒我的冒昧打擾。
: 應該說 如果他的幾乎都亂檢舉 會有所警告
: 可是他檢舉的 也幾乎都是正確的
: 就目前情況來說 沒有到 需要處置的階段
: 祝您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