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NKB285 (SD)
標題: Re: 請說明
時間: Fri Jan 30 23:42:41 2015
接受特定對象當事人檢舉
侮辱、歧視
當事人 不是嗎?
其他違規文章 依照正當管道檢舉
※ 引述《redmj110 (罷免投票進行中)》之銘言:
: 基本上接受檢舉分為幾類
: 接受原po檢舉
: 引戰、嘲諷、酸文、性騷擾
: 接受有在該文章推文的人檢舉
: 引戰、嘲諷、酸文、性騷擾、威脅
: 接受特定對象當事人檢舉
: 侮辱、歧視
: 接受所有人檢舉
: 西斯、謾罵
: 以上是你公告發的標準,
: 請問誰檢舉了?檢舉哪一項?
: 只桶反對派,護航的都對,好大的官威阿!
: SC被桶28天關我啥事,
: 重點是你們兩個標準不一樣,
: 所以版主心眼小到無法被人公開評論嗎?
: 版友就活該被發公告酸?
: 版主不就是合理發文酸人、赦免自己2.2.12?
:
: ※ 引述《NKB285 (SD)》之銘言:
: : 一行28 兩行 56
: : 可以問一下 sc 他是28的
: : 說過了阿
: : 人家是黃牛
: : 不代表你可以在板上說他黃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