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則慢)
2015-07-08 21:46:31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八條,有沒有達到6-1之處份標準
由板主認定之,本人依裁量權判定未達標準,並無不當。
此外,判定有無違規原本就是很主觀的,所以才回覆申訴人,已不再回信。
請向組務板申訴。由小組長判定是否 原板主判定錯誤。
以上作為,符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