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訴流程
(1) 申訴板主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非被處分人,欲申訴板主處理板務作為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
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申訴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兩週。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 板主未回應達 72 小時即申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兩週。
(10) 本組不受理案件如下: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缺 被處分文章備份、水桶公告,
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
逾期則終止受理。
※ 引述《nauty (龜龜兒的Vie)》之銘言:
: 申訴人:nauty
: 被申訴人:Liumi
: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 申訴訴求:請版主撤銷退文以及水桶處分
: 申訴內容:
: 先說明,申訴並非覺得版主管理不當
: 也不覺得版規過嚴或是處罰過重
: 而是在板規文字有疏漏情況之下
: 沒有明文條列的部份,
: 以及閱讀者無從推斷判斷部份
: 尤其對於會影響使用者權益的退文/禁言權利的執行,
: 應審慎用之
: 以下詳述經過:
: 原台中版 可以分享的文章包括大台中地區 台中 彰化 南投相關文章
: 新版主1040802修改之新版規,
: 1.1 :本板為討論大台中地區事務之用,發表文章需符合板旨
: 因為對大台中地區認知的誤解,加上版面上也有旅遊相關詢問文
: 之前也在台中板發過南投旅遊資訊文章,就一樣發了文,
: 板主S文章的期間,我並不在線上,沒能及向板主詢問了解
: 也沒能來得及自刪文章,版主以版規5.7劣文+水桶60日懲處
: 關於大台中地區的認定,版主已經解釋,南投已經有專版,
: 希望台中版內能夠單純化,因此做了修正,這部完全了解也支持
: 我的文章應該刪除無誤
: 主要的爭議在於版主依照版規5.7懲處
: 5.7 :[食記]、[遊記]
: 關於分享在大台中食記、旅遊的記錄或是留影,
: 接受招待、試吃須誠實揭示。
: 初犯者退文禁言60日;累犯者,退文永久禁言。
: 針對同一店家60日內限發表1篇文章,違者退文禁言14日。
: 同一帳號7日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14日。
: 板主的見解,認為這樣的描述,是完整的一句話,不是分段的兩個句子
: 且足以概括管理 台中跟非台中的食記以及遊記
: 往來信件當中,版主也確認
: "針對同一店家60日內限發表1篇文章,違者退文禁言14日。"
: "同一帳號7日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14日。"
: 這兩個罰則都是針對接受招待試吃的文章
: 板主堅持,這一段是概括懲處通則
: "初犯者退文禁言60日;累犯者,退文永久禁言。"
: 如依版主的見解,本段文字完整描述便是
: 關於分享在大台中食記、旅遊的記錄或是留影,接受招待、試吃須誠實揭示。
: 很明顯的,本段文字所規範的是 "在大台中" 食記,旅遊文章 且 接受招待,試吃者
: 的確沒有明文條列出非台中相關文章的懲處方式,
: 閱讀版規者,也找不到足以判定/推斷概括的詞彙依據
: 再者,在版規當中,皆可見到版主相當用心的對於不同類別非台中文章之規定
: 如政治文,新聞,請益文...等等,在食記遊記的部份未標註,近日也見到跟我相同狀況的違
: 規,表示這的確是個疏漏,自然不適合以現行規範接受招待試吃相關罰則來概括裁決
: 如關於遊記,食記的管理規則當中,也比照其他項目明文列出
: 或是原始版規通則當中關於違反1.1通則的罰則沒有在最新版規公告時被刪除
: 那麼對於版主的判決與逞楚,完全支持沒有爭議
: 在往來溝通的最後,版主表示
: 能明白我方陳述的意思,但改判她覺得無法對曾經受到相同懲處的版友交代
: 建議利用申訴方式,交由組長群協助處裡
: 較無爭議,依版主建議,提出申訴
: 還請協助處理,謝謝大家辛苦了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