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bosscat
被申訴人:gemani
看板板名:Taichung bun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
申訴內容:
被檢舉文是 4/30 發的,新版主上任是 5/17
舊板規寫得很清楚。
1.6 :不受理發推文7日以上未檢舉之檢舉。
5/7號當時新版主還沒上任
如何受理檢舉
檢附舊版主的說明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64540807.A.8C8.html
推文內
Gemani: 沒什麼針對性處分,單純看到就處理 05/30 11:45
跟站內信
: : 你這篇文實在太久了,總不能要我在接獲檢舉後還私訊你刪文。
: 就是因為久才更要通知,這樣就水桶不是很不合理?
我通知的標準已經很明顯了,發文時間不長、違規輕微,加上我個人上站時間等因素,
這其實沒什麼好爭辯,依照板規,板主可以直接桶下去不通知,S或水球、推文、私信都
是
板主的好意,不能強求。
更何況你是遭到檢舉,板主不能為了保護你而冒風險被「檢舉人」檢舉板主包庇你,
你現在的要求是在讓板主陷於危險之中。
附上交談信件內容
http://i.imgur.com/pCkxZ3Y.jpg
http://i.imgur.com/1mV4QIJ.jpg
http://i.imgur.com/jhSXpmx.jpg
http://i.imgur.com/cwtwqxu.jpg
http://i.imgur.com/cM4Gxf2.jpg
http://i.imgur.com/GEJMkfI.jpg
http://i.imgur.com/xUg4mRE.jpg
http://i.imgur.com/wTXOzC5.jpg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