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Shu-Lin版主 macoco7476 水桶之判決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6-10-06 13:32:38
#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一週。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10) 本組不受理案件如下: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缺 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
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
逾期則終止受理。
註:
1.使用者(原作者)遭受原板主刪除或退文處分,可請求板主返還原文。
2.若因被水桶無法轉錄看板公告或文章,可將相關事證轉寄回個人信箱,
再將相關文件轉錄於組務板上。
3.若為看板板主之因素(已於72小時內寄信予板主,而板主未提供,
可於組務板提出)。
※ 引述《k99t (聖誕小雞)》之銘言:
: 申訴人:k99t
: 被申訴人:macoco7476
: 看板板名:Shu-Lin
: 申訴訴求:違規的鄉民也要受到相對的處罰。
: 申訴內容:
: 1.案由
: 我因為違規被水桶一個月,但是其他在我文章下面亂回文章,
: 的鄉民卻沒有受到處罰,寄信跟版主溝通其他違規鄉民的問題,
: 版主卻說因為我違規,他們為了表示對我的不滿,在下面亂回文沒有關係
: 版主還故意更改原有版規找了理由水桶我,還修改了版規讓違規的鄉民不會受到處罰。
: 2.請問版主可以這樣子自由心證,想要水桶誰就水桶誰
: 還可以找一堆莫名其妙的藉口不處理其他違規鄉民
: 還可以在事情過後故意修改版規嗎?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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