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7-05-09 04:10:28※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1KXa7guY ]
作者: gggping (I SEE U)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公告] fishine 退文一篇
時間: Tue Dec 9 08:27:18 2014
fishine違反板規3-2,退文一篇
010298 12/08 fishine [徵票/換票]五月天12/31
(請至資源回收筒查詢)
異動原因: 違反高雄板規3-2
文章內容如下:
想將手邊的兩張xxxxxx的票
換成xxx區的
高雄板規
三、 交換文管理方式
3-1 禁止牴觸板規 2-4 。
例如:點數、公仔、贈品、折價券、抵用券等包含但不限於之交換文
3-2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貨幣或票券作為交換物。
例如:金錢、貨幣、禮券、郵票、各式門票、PTT幣、遊戲幣等包含但不限於
3-3 需註明欲交換物品,未註明即視為買賣文。
3-4 交換文限一個月內僅能發表兩篇,且需間隔七日,自刪亦算一篇
及不得標記物品價錢。
【違反上述行為者,判處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