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7-10-18 21:13:16#1L7H8JOZ (L_TaiwanPlaz)
(1) 申訴板主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非被處分人,欲申訴板主處理板務作為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
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申訴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兩週。
(10) 本組不受理案件如下:
1.於本組或組內看板違規日期超過 60 日以上案件。(含60日)
2.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缺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
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直接轉錄於本板),
逾期則終止受理。
※ 引述《xontai (古幹姊姊)》之銘言:
: 申訴人:xontai
: 被申訴人:maldini3, benny0125
: 看板板名:PingTung
: 申訴訴求:請版主撤銷屏東版禁言365天之處分
: 申訴內容:
: 小組長您好
: 本人為PTT的新手
: 於前些日子
: 於信箱收到了自己在屏東版
: 被莫名其妙禁言365天的信件
: 自己完全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 然後私信詢問了屏東版這兩位版主
: 他們都完全沒有任何回覆
: 屏東版上面也不見任何相關的公告
: 所以特地來這裡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