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建議小組長不受理來源不明使用者之申訴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7-10-19 11:05:44
建議小組長按 #18_S43RG (About_Life)
不必受理來源不明使用者之申訴
相關判決 可參考 #1J7e14L2 (BoardCourt)
作者 Junchoon (裘髯客)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公告] 本群組不受理不明來源的使用者申訴
時間 Tue Oct 21 19:46:0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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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特定使用者屢次以多重帳號擾亂,
並且以跳板或代理伺服器來逃避追蹤來源,
本站只受理為自己言行負起責任的使用者申訴,
即日起以代理伺服器或跳板等不明來源的使用者申訴,
一概不予受理。
此類使用者經送帳號組確認,就算由上站紀錄無法認定為相同使用者,
但確認是以代理伺服器上線,且有相似的行為模式者。
可由小組長認定為相同使用者,由板主處理。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7-10-19 18:01:00
下面一串粽子還都隔幾分鐘輪番上陣的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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