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1] 不服ChungLi板板主RLIM之處分(補充)

作者: RLIM (阿合)   2018-05-10 08:24:11
※ [本文轉錄自 RLIM 信箱]
作者: RLIM (阿百)
標題: Re: R: 退回文章(引戰)Fw: [新聞]敬鵬惡火5消防員殉
時間: Tue May 1 11:39:54 2018
你好
文字沒有情緒吧?
我這麼認真打字,
我都快哭了!
回到原文!
但是,你的所有文字,
就是和大家說
市長 安檢人員 沒有錯呀!
但是新聞稿的寫出來,
你看文的認知!
說出這段話就是挑釁閱讀者呀!
中壢版 禁止引戰!
你這段話,很明顯挑起大家的情緒!
我提過
外面版面,外面任何一個地方,允許!
中壢版 禁止 引戰!
因為推文者多數被挑起情緒!
我認定嚴重!
不是初犯,
就可以提出這麼挑起情緒的話呀!
今天角色是你,你作何感想!!
我覺得冤枉!
謝謝來信!
維持原判七日水桶,退文一次!
Rlim
※ 引述《deathsong (林義雄殺了北極熊)》之銘言:
: ※ 引述《RLIM (阿百)》之銘言:
: : 你好
: : 你那句心得文 寫 我X
: : 是我漏看到嗎!?
: : RLIM
: 我大市長=我們的大市長
: 不曉得您是真不懂還是假裝不懂
: 逼我來堂說文解字?
: 如果你的回文再如此輕佻
: 實在沒有再溝通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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