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Taichung B板主 ymca0718 之判決

作者: Vix7789 (重新出發)   2018-06-18 11:09:45
申訴人:vix7789
被申訴人:ymca0718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訴訴求:並非"故意"刪改他人推噓文.不應遭受退文禁言90日之判決
申訴內容:
案由: 6/5初次違反板規3.4 (利用修改文章,"故意"刪改他人推噓文,退文禁言90日。)
但與板主解釋實情是:
當時我甚至沒看到他推文說了甚麼 所以後面推文 才會反問他說了什麼
而那時候 我手機編輯一下文章就發出去了 也根本不是有意要刪他推文的
我還懷疑 會不會是系統BUG 編輯的時候 剛好有人推文 就造這次誤刪的結果...
當時推文如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49.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527945694.A.E32.html
※ 編輯: Vix7789 (49.214.181.159), 06/02/2018 21:50:26
→ david61030 : 我的推文怎麼被刪掉惹? 06/02 22:22
→ Vix7789 : 抱歉 那時用手機編輯 可能誤刪了 有點好奇你說了甚 06/03 00:35
→ Vix7789 : 麼?有要買嗎? 06/03 00:35
以上很明顯並非故意刪除推文 事後也有寫2封信跟david61030溝通&道歉
但對方不理會 也不願意跟我達成共識 但台中板板主ymca0718也堅持維持為判決
6/9有說要幫我跟他居中協調 但至今6/18(期間有寫3次信詢問)毫無回應
故到此申訴。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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