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TA2018011
【裁判日期】民國一○七年八月十日
【裁判案由】Vix7789 申訴 TaichungBun 板主 ymca0718 案。
使用者 Vix7789 不服板主的退文處分,申訴 TaichungBun 板主 ymca0718,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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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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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 #1R9o9xai 辦理。
二、援引 TaichungBun 板規:
3.4 :利用修改文章,"故意"刪改他人推噓文,退文禁言90日。
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板規執行則不在此限。
三、引述檢舉違規內容:
作者: Vix7789 (重新出發)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交易]全新日本Porter側背包.iPad Air 32G銀
時間: Sat Jun 2 21:21:31 2018
→ david61030 : 我的推文怎麼被刪掉惹?06/02 22:22
→ Vix7789 : 抱歉 那時用手機編輯 可能誤刪了 有點好奇你說了甚06/03 00:35
→ Vix7789 : 麼?有要買嗎?06/03 00:35
※ 編輯: Vix7789 (114.38.253.50), 06/03/2018 18:53:47
四、檢視使用者 Vix7789 的原文,使用者 david61030 的推文遭刪除,由申訴人與
板主 ymca0718 的板務溝通信件,可得知為使用者 david61030 提出檢舉。故
板主 ymca0718 告知,需雙方取得共識,檢舉人撤銷違規檢舉,板主才可免除
「違規認定」。
板主無法判定當事人是否「故意」刪除其他人的推文,然「刪除推文」的違規
事實是存在的。無論使用者 david61030 的推文內容為何,都是必須被尊重的,
被檢舉人無法以「手機操作不當」免除違反板規的責任。
此案仍維持板主 ymca0718 的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