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看不下去了.
整篇就是
我做了.
我沒錯.
我依照規定處理.
我要是錯了. 叫站務或組務來跟我說. 你一個小小使用者沒資格指正我.
1. t 版主執行禁言. 不是你執行的. 而且是檢舉後將近一個月.
小弟很想請問. 這一個月中間. 您做了什麼.
2. 這篇推文的文章. 至今仍存在. 真沒想到一篇文章我要轉貼三次.
3. 認為你應該清查的是站方. 不是我. 我沒權力 "決定"
您一位大版主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4. 至於台中版有沒有以交易為主.
一天交易文超過十篇. 還不算徵求. 贈送. 等等其他類似交易的文章.
然後你可以說 "不用清查. 要清查叫站方來跟我說."
5. 小弟曾跟您詢問. 為何不清查. 您說是 y 版主告訴您的.
小弟想請問.
另一位 "資深版主" 的權力可以超越站方公告.
然後資深版主所言. 您沒有判斷能力. 或詢問組方或站方是否如此.
對於一般使用者轉述站方回覆不能信任. 也沒有再詢問是否有矛盾之處.
小弟真的認為. 您的判斷力與管理能力. 嚴重有問題.
至於污辱. 恐嚇. 毀謗. 言重了.
在民主法治時代. 有兩個機關. 一個叫做警察局. 一個叫做地檢署.
歡迎您隨時提出司法告訴. 保障您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