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wild2012 信箱]
作者: RLIM (阿百)
標題: Re: [公告] 版規4.2違規公告
時間: Thu Jan 24 06:15:52 2019
早安
這封信是不是和我說,
你們當時只是想發洩情緒所以留那些言?
____下面這是S版定義版規______
1.5 嚴禁發表文章引戰、謾罵、人身攻擊、使用不雅、辱罵、酸言酸語等情緒文字等行為
。
違反 1.5 水桶7天以上,視情節輕重加給退文,再犯直接退文且永久水桶。
_____這是以前版規__________
七、禁止人身攻擊、無關噓文、謾罵、筆戰,使用不雅、辱罵等情緒文字
7.0 嚴禁發表文章引戰、謾罵、亂版等行為。
違反7.0者,直接劣退且水桶三天以上。
7.1 推文者,初犯警告,若再犯或情節嚴重則水桶三天以上。
7.2 噓文規範:
i. 無內容/原文無關之噓文 (經巡查/檢舉)
ii. 人身攻擊 (原作者檢舉)
你們在1.5公告之下,
一個哈哈哈
一個比喻中國和反問執法者id你覺得不雅?
不是也是挑釁我?
_______這是S版主定義版規________
四、公告文相關
4.1 非板主、群組長請勿使用[公告]標題,及回覆公告。
4.2 公告內禁止筆戰,引戰、酸人皆屬此範圍。
(無端噓文、語助詞、無內容皆禁止)
違反 4.1~4.2 視情節水桶1個月以上,若推文勸告後再戰,永久水桶。
______這是以前版規______
四、非板主、群組長請勿使用[公告]標題,及回覆公告。
4.0 公告內禁止筆戰,引戰、酸人皆屬此範圍。
(無端噓文、語助詞、無內容皆禁止)
違者水桶1個月以上;推文勸告後再戰,永久水桶。
都一再說明,我只是遵守我上任說我服從,
原本的版規,今天只是我最常上線,
所以我服從我的工作,
我就要被你們這樣對待?
這裡是文字世界,我沒有辨法和法官檢查官,警察一樣,
用看見的用感覺的,
我只是用文章內,大家的文字,
去理解大家!
R
※ 引述《wild2012 (世界末日)》之銘言:
: 是怎樣?
: 他說他的關我屁事?
: 幹嘛硬要扯一起,你的標準到底在那?
: 文字上那來的情緒? 你怎麼知道的???
: 難道情緒差就要被水桶嗎?
: 聽過"子非魚"的故事嗎?
: 我"覺得"不雅"
: "覺得" 是個人觀感問題 沒有標準
: 至於"不雅"
: 板規有規定 不雅也要水桶嗎?
: 你不要隨便扯A來救B(關我屁事)
: 也不要用莫須有的板規來亂執法
: ※ 引述《RLIM (阿百)》之銘言:
: : 早安
: : 正因為我們都是在網路中,
: : 所以我們也只能用一篇文章去定義,
: : 今天在公告之下,
: : 我宣讀對方被判版規1.5,
: : 這是我對於這位的判決,
: : 而二位就同屬在同一篇文章內,
: : 一位哈哈哈
: : 一位說向中國看齊!
: : 以及反問你覺得我的ID如何?
: : 在這篇公告之下,
: : 如同我正在執法,
: : 而我遵從我服從的版規,
: : 做了處置,
: : 但是二位在公告之下,
: : 不明白的使用了,
: : 哈哈哈和向中國看齊
: : 我感受到了文字上的情緒!
: : 故判定二位違反了
: : 版規4.2的定義!
: :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