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的組規如下
四、板主請假
(1) 板主若超過 7 日不克上線管板,請依以下方式知會、請假
(a) 看板有2位(含)以上板主,請直接知會其他板主,無須向組務請假,
若遭檢舉多日未上站,組務會視情況詢問該板其他板主是否有收到
遭檢舉板主的通知,或請遭檢舉板主提出相關證據。
(b) 看板僅有1位板主,請至組務板使用[請假]發文通知組務。
(2) 若板主超過7日未上線,且未請假或知會其他板主,會發信通知板主至組務板說明
多日未上線的原因,請板主於上線後7天內回覆,若為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請假,
則不處予警告處分,若未影響板務運作也不予以警告。
倘若板主於通知後過30日仍未上線,組務得以直接警告板主。
(3) 若板主於一年內第二次違反請假規定,組長得詢問板主不克上線之理由,
板主應於七日內回應,若為不可抗力之因素,組長可視情況保留原板主職務。
(保留職務以一次為限)
本次組規修訂,刪除四-(2)中,若未影響板務運作也不予以警告部分。
更改四-(2)中,上線後7天 => 通知後7天
更改四-(2)中,通知過後30日 => 通知過後7日
更改後的組規如下
四、板主請假
(1) 板主若超過 7 日不克上線管板,請依以下方式知會、請假
(a) 看板有2位(含)以上板主,請直接知會其他板主,無須向組務請假,
若遭檢舉多日未上站,組務會視情況詢問該板其他板主是否有收到
遭檢舉板主的通知,或請遭檢舉板主提出相關證據。
(b) 看板僅有1位板主,請至組務板使用[請假]發文通知組務。
(2) 若板主超過7日未上線,且未請假或知會其他板主,會發信通知板主至組務板說明
多日未上線的原因,請板主於通知後7天內回覆,若為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請假,
則不處予警告處分。
倘若板主於通知後過7日仍未上線,組務得以直接警告板主。
(3) 若板主於一年內第二次違反請假規定,組長得詢問板主不克上線之理由,
板主應於七日內回應,若為不可抗力之因素,組長可視情況保留原板主職務。
(保留職務以一次為限)
本組規修正,自公告後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