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ay820806 信箱]
作者: bencheming (斑鳩明)
標題: Re: 水桶?
時間: Fri Sep 6 19:25:31 2019
板規並沒有規定想說的話字數,因為沒有實益
即便規定2000個字,也會有人為了滿足這個要求去隨便填上無意義的字句
因此多數是看有沒有真摯的在填寫自介文
有的人只寫了一句 "大家好"
或是所有學歷都不填
不然就是連格式都不對,然後擺明就是發買賣文的..
那些有的連基本門檻都沒有達到.
關於自介文,現行版規是這樣的...
★[自介]文 恭喜您願意浮出水面 8.[自介]
☆板主M文後,收錄至精華區。(大板橋寶寶名單)
請盡量遵照範本格式,並保留大板橋版友ANSI色碼列。
經板主勸導修改無效後會刪文
一般而言,以板規的自介文認可要件就是m文之後才算完成自介文,上面認為是自介文的
構成要件。
這也是多年來的認定標準,您這樣的質疑還是第一次。
不過也代表這部分應該需要更明確的定義,以免往後有類似的事情發生(被這樣質疑)
以上說明
不過這部分我會進行更改,如果您要申訴的話適用未更改之前的狀態。
由於關於這個水桶我覺得可以給小組長去進行判定,如果他認為水桶理由不正確
那麼我會把水桶解掉,感謝 :)
※ 引述《may820806 (七)》之銘言:
: 另外 請收回我的水桶
: 版歸並無實際紀載想說的話的字數
: "PO文以後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