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一] TaichungBun新增的2.7判斷標準容易失準

作者: jack096 (幫撐十秒)   2020-01-18 02:44:37
※ [本文轉錄自 jack096 信箱]
作者: jack096 (幫撐十秒)
標題: Re: 我的文章是以"政治人物為主體"是怎麼判讀的?
時間: Tue Jan 14 08:59:24 2020
我標題上主要就是空汙跟政黨長年在台中執政下派出來人選的問題
空汙並非附屬,兩個都是主要討論的主題項目
如果要談論政黨在台中的執政,當然必須細數人跟當時的政績跟政策
畢竟執行的是人,沒有人,怎麼會有政策跟政績?
只談論政績不談論時空背景跟人物為何推出此政策
這已經自相矛盾的說法,我主體跟本文都在探討國民黨執政台中超過50年
推派出哪些人,做了哪些政績跟政策,並且拿其他縣市做對比
這很合情合理
照您說說,以此內推,交易問題就可以到交易版去,何必在台中版呢?
或者他們也可以開個台中交易版,何必特開一扇門給方便?
90天我認為沒甚麼,而是一個判斷標準
退文我不了解重要性在哪裡,之後再找時間去看。
我在意的是暢所欲言的標準在哪裡
而台中板先前的板規底下能夠依中華民國法律,大談闊論都不成問題
加此一規定,不免讓人覺得有疑慮。如果是怕板友遇到訟棍,也不是加此規定
而是更明確的請板友小心會被吉妨礙名譽的安全範圍在哪
當然我知道我就算往上申訴,小組長也有權利不受理
因為我看過受理條文規定,跳板不受理
我想有些人就是因為這樣會亂檢舉人吧
好讓某些人閉嘴90天,不可否認跳板也是防訟棍自保的一種方式
雖然我在回文跟發文都知道會不會吉的邊緣在哪
但我實在無法理解板主的判斷板規標準在哪裡而已
由此可見,可能我跟你的立場不是同一個或者是說是我心胸狹小問題吧
※ 引述《nicely (你在哪裡?)》之銘言:
: 我的判斷很簡單, 討論政策並有出現人名就算是討論政治人物,
: 問政治人物在哪送雞排則不算。
: 畢竟台中板不是政治板, 我只能開放到討論空污怎麼解決,
: 但要討論誰怎麼做, 做得好不好, 就請到政治相關的板討論吧。
: 並且依您的說明, 您是討論政黨派出來的人選為主, 空污只是附屬而已,
: 您不就是說明您在討論人了嗎.......
: 除了我判斷的標準外, 若您在意的是要被禁90日,
: 除非小組長對於我的判決有意見, 不然我不能解,
: 若您在意的是被退文, 以下有刪除退文的步驟,
: 再麻煩您依步驟刪除退文, 謝謝。
: 2.退文如何處理?
: (U)ser【個人設定區】=>(B)yeBadPost申請刪除退文
: 第一次取消退文要退文後3天方可申請
: 第二次取消退文要第一次取消退文後180天方可申請
: 往後的取消退文要前一次取消退文後180天方可申請
: ※ 引述《jack096 (幫撐十秒)》之銘言:
: : 我想請問你的審核標準是甚麼?
: : 我看過要退文水桶,是以"政治人物"為主體
: : 但我的文章是"政黨"在台中市推派出來的人選為主體
: : 並且加以探討空汙,這在我文章標題上面就已經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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