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4] 不服Kaohsiung版主simonjen處分(信件3)

作者: ff760725 (㊣矮㊣肥㊣醜㊣窮㊣宅)   2020-11-12 12:43:55
※ [本文轉錄自 ff760725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標題: Re: 關於水桶
時間: Thu Nov 12 12:30:49 2020
您好:
您有沒有心修文或者是否在修文均與判決無關,判決只看客觀數字決定是否違規,
打從一開始發文字數不足 500 字,已屬違規行為,經提醒後 寬限期明訂為 15 分鐘
,您能不能於 15 分鐘內修正與判決無關,規定就是 15 分鐘,最後判決時間也與
提醒時間相差 27 分鐘,明顯非屬 15 分鐘的邊線差異,而是近乎兩倍時間間差,
再者就算我Q了您在編輯文章也不保證等於再修正該違規文章。另外既然您是習慣
把文章打在word上應屬有明顯的字數提醒,那本次違規應屬刻意違規,非屬字數誤算
而導致,再從您的自述
"考試作文是你已經心裡有準備要去寫更多了,跟這種臨時才知道要補的狀況差異"
顯然一開始就沒有打算要遵守政治文的 500 字規定,不然怎麼會有"臨時"的狀況?
應該是都準備好了,但是不小心字數算錯以致於要修正補字。經以上內容簡要
整理如下:
1.一開始發文就字數不足 500 已經屬違規行為
2.板規 7 給予提醒後 15 分鐘的修正時間內 並未完成修正
3.於提醒後到正式退文前 27 分鐘內 也無修正
4.違規方自稱文章有留於word的習慣,應屬有明顯字數提醒,故違規行為並非屬
偶然字數計算錯誤,而是一開始就無打算遵守規定。
5.違規方自承開始就沒遵守 500 字的政治文規範的想法,以致於有臨時生不出
500 字的修正文。
基於以上幾點無法給予更多的寬限。故維持原判。
以上如有疑義歡迎再次來信。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ff760725 (這肉燥飯有台灣價值)》之銘言: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 您好:
: : 基本上發文就要參閱板規規定,但由於字數或多或少有數錯之可能,故於提醒後
: : 有 15 分鐘的寬限期,於政治文規定中第 7 點明示,而我因行政程序問題變相
: : 給於您27分鐘的改正期,並非是15分鐘補幾百字,而是 27 分鐘補 333 字,
: : 經計算 1 分鐘 大約是 12 ~ 13 字左右,再依個人經驗 考試的作文時間也大約是
: : 這樣的時間,應不屬刁難行為,故 無有更多的寬限。
: : 以上如有疑義 歡迎再次來信。
: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我個人是認為這15分鐘應該是一個讓人表示要改的期限,而且我有沒有在修文您Q一下
: 應該就能發現,既然都已經在修文了,那這處理速度是否急躁了些?要不是我有將文章
: 保留於word的習慣,這樣突然退文我這段時間的心血不就付諸東流?
: 考試作文是你已經心裡有準備要去寫更多了,跟這種臨時才知道要補的狀況差異很大
: 現在看來我們雙方都沒有共識,那就等我退文時間結束組務見吧
作者: ff760725 (㊣矮㊣肥㊣醜㊣窮㊣宅)   2020-11-12 12:46:00
針對版主這裡的回復我再補充一下久沒在高雄版發文以至於疏於注意版規確實是我的不是,但這裡版主的說法像我事前知道版規卻無視一樣,這種倒果為因的說法我無法接受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11-12 13:01:00
板規 1-3 規定 發文者應詳閱板規~您既然是發文者 本來就應以詳閱板規作為基礎
作者: ff760725 (㊣矮㊣肥㊣醜㊣窮㊣宅)   2020-11-12 13:04:00
如果你直接退我絕對沒有任何怨言,但我都說要改了還這麼快退文是在耍誰呢?其實大不了我就10天後再提醒大家一次這件事而已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11-12 13:07:00
依據政治文規範 7規定 有 15 分鐘寬限期 且 須提醒依規定辦事而已。我沒提醒直接退文才是真違反板規有爭議之處至於您發文內容是什麼~我不在乎~所以關於你幾天要提醒誰這點與我無關 恕不回覆
作者: ff760725 (㊣矮㊣肥㊣醜㊣窮㊣宅)   2020-11-12 13:15:00
我認為如經提醒還是沒反應的話準時開鍘並無不妥但在我已表示會補的前提下,還快速開鍘確有可議之處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11-12 13:18:00
我不懂反應的定義是什麼,真的是誤觸缺字的15分鐘沒看過補不完的~您怎麼定義反應這與板規無關,板規就是在提醒15分鐘後要完成改善以下節錄板規:政治文違規罰則及檢舉:7.經任何人推、噓文提醒後起算15分鐘內為字數違規寬限期,仍未改進者一律以1~7點處理
作者: ff760725 (㊣矮㊣肥㊣醜㊣窮㊣宅)   2020-11-12 13:27:00
但我已經在改進中了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11-12 13:28:00
您只是說我會改叫做改進?請問15分鐘後是否還是字數違規如果還是字數違規 何來改進?
作者: ff760725 (㊣矮㊣肥㊣醜㊣窮㊣宅)   2020-11-12 13:30:00
一般人看到要改文的做法就是開始改,不會再去注意要多少時間內改完,如有時間限制應該在提醒中一併表明,我後來完成的部分遠超500字,如一開始就知道有15分鐘限制就不會這樣寫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11-12 13:32:00
1-3 規定 發文者需詳閱板規 所以沒有不知道之說我已經給該有的時間~而且您不是說15分鐘根本來不及?又怎麼會有後面這一部分所謂的遠超過 500 字之說?更何況我真的離我說倒退文時間 是 27 分鐘 並不是只有15 分鐘一到 火速退文
作者: ff760725 (㊣矮㊣肥㊣醜㊣窮㊣宅)   2020-11-12 13:36:00
再講下去也只是無限跳針而已,就做個結吧,我承認自己沒注意版規確有其不是,但simonjen版主的處理也有略顯急躁之處,剩下就靜待組務判決吧,我不會再回推了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11-12 13:40:00
我想我應該是有針對您的點回答,不知道所謂跳針何意另外您這篇也違反了檢舉板板規是申訴板(前面檢舉板打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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