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判決標準變更後與現行板規內容不符 是否

作者: eveway (一尾)   2022-03-25 19:19:53
問題:判決標準變更後與現行板規內容不符 是否應盡速修改板規內容?
高雄板日前(3/13) #1YBM6HG9 (Kaohsiung)與(3/20) #1YDilSXz (Kaohsiung) 公告中,
對於6-1.2相關標準進行變更與解釋
概要內容為"4%"與"4%仔"認定無法連結政黨
因此即使輔以人身攻擊等詞彙亦不違反6-1.2
其中"無法連結政黨"部分
與現行6-1.2板規內容 "詳見 #1WaFHRRV (Kaohsiung)" 所指引之文章內容不一致
文章中現任板主wuyiulin之推文敘述以及對於推文板友之回應
可知該指引文章之標準為4%可連結政黨
(節錄其中一次回應: https://i.imgur.com/MJXyTAN.jpg )
又板主wuyiulin曾於(3/6) #1Y8v_F6u (Kaohsiung) 公告底下回應表示
若討論後的共識與板規相違背就會修
https://i.imgur.com/hP2egju.jpg
但目前只見3/20日之公告文( #1YDilSXz (Kaohsiung) ) 並未見相關動作
故發問是否應盡速修改板規或指引文章之內容
以免誤導日後的檢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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