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桃園板板主putapig判罰標準不一

作者: rsbbs0611428 (2)   2023-09-29 10:51:58
申訴人:rsbbs0611428
被申訴人:putapig
看板板名:Taoyuan
申訴訴求:1.板主應對判罰標準不一在桃園板發文公開道歉
2.解職
申訴內容:
桃園板板主putapig對於我和idxxxx板友的判罰標準不一,雙重標準
先前我的推文
推 rsbbs0611428: 以下開放吉米小m鐵TW抹南部上來的
putapig判違反板規2
之後我檢舉idxxxx的推文違反板規2
→ idxxxx : 我幫大小R先喊了 張善政下台啦hh
putapig卻以未有人身攻擊、毀謗、侮辱等情況,宣判檢舉不成立
我就問同樣是針對言論,憑什麼就判我違規idxxxx無違規
寄信給putapig已經超過七天了他卻沒有回覆我信件,甚至是不敢回覆信件。
本案訴求putapig應解職以及判罰標準不一之事在桃園板發文公開道歉
putapig之前也對桃園板吉米板友有故意不處理檢舉案之事件發生
板主應該秉公處理案件,而不是帶有自身的立場在處理案件
否則將淪為板皇
請小組長予以適當糾正及懲處,
勿放縱桃園板主任意水桶、擴大解釋版規、判罰不公等情事,
以保桃園板友權益,謝謝。
附錄桃園板板規2
第2條 禁止人身攻擊、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任意修改或刪除他人推噓文、
    未經同意公布他人個資、水球、信件、引戰以及亂板等情形。
    如涉及特定個人,須由當事人自行提出。
    違反第2條規定者,刪文後於標題告知,並水桶7天,累犯者水桶併退文。
引戰文 因討論特定族群(國家、地區、學校、工作、政治、宗教等…)之議題,引起
    板上爭執;或因討論時語氣不佳,進而人身攻擊、誹謗、侮辱、謾罵等。
    若發文者不滿推文內容,請向板工群檢舉。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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