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罷免板主之要件,駁回。
<刪除板主>
1. 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請辭申請。
2. 使用者依以下程序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1>發起人須符合資格登入250且發表100。
2>當事人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 引述《hsupeter92 (無所事事)》之銘言:
: 申請事項:罷免 Taoyuan 板 putapig
: 申請內容:
: 在鎖推文之前已有多次無心管板,
: 現又不明原因鎖推文及失蹤,
: 判斷板主無心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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