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ightwing 信箱]
作者: lightwing (光之翼)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板務] 整理罷免高義之必要條件/流程
時間: Sun May 12 03:36:10 2024
避免有意罷免高義者搞不清楚遊戲規則,所以整理這篇文章,提醒謀劃者們要注意的事項
。
1、罷免發起人在L_TaiwanPlaz有申訴紀錄
(發起人需登入250且發文100)
發起人(屁股要夠老)要先在組務板對高義提出檢舉,目前高義被檢舉的理由包括未按板
規判決、廢弛管理板務、經組務判決警告(修改水桶)仍置之不理...,以上提供後繼者
參考。不符發起罷免資格的申訴案當事人,其實可以委託符合資格的老屁股代理發起罷免
,但避免節外生枝,申訴和罷免還是直接具資格者同也人處理就好。
2、申訴案判決之後需7日內發起罷免
首先要注意,申訴案與罷免聲請案要同帳號。另外,目前小組長是蓮豬,假設你6/1提出
申訴案在6/6被她判決,那保險起見你要在6/12前在L_TaiwanPlaz提出罷免高義的申請。
這裡出現兩個問題:
(1)蓮豬的判決對你的申訴主張不利怎麼辦?例如鴨大申訴高義未按板規處理交易文,
蓮豬竟然護航高義說刪文就當沒事。按照罷免遊戲規則,罷免理由需「符合公眾議題」+
「與原申訴案相關」,鴨大據他的申訴案提出的罷免理由最好是「高義未按交易文板規判
決明顯不適任」,這個罷免理由就還是有機會通過。
(2)雖然蓮豬的判決可能與罷免理由衝突,但遊戲規則就是判決後7日內要發起罷免,總
之在時限內先提再說。只要罷免理由符合公益,理論上即便蓮豬的判決與罷免聲請衝突,
她就不該否絕,就算她否決罷免,後續有再提出新申訴案,就能按新判決再提出新罷免案
,這個階段還不需要有所顧慮,請務必把握7天期限。
3、聲請罷免通過後到LifeRecallBM發起罷免
(同時將罷免連署文轉錄回TaichungBun及L_TaiwanPlaz)
以目前蓮豬對於高義護航縱容的程度,要看蓮豬同意罷免高義的申請,成功機率應該滿低
的。但萬一她同意了,按照遊戲規則就是你要趕快去LifeRecallBM po罷免連署文,且1小
時內要完成轉錄,不能超過時間限制,也不
能少轉漏轉轉錯看板,你沒有按照以上程序就是你(發起人)3個月內不得再提案罷免高
義,請珍惜自己的老屁股。
4、罷免票數計算與成立條件
(1)登入次數超過250符合投票資格(?)
(2)贊成罷免高義票數大於50
(3)贊成罷免票數超過反對票數x1.5
投票寫「贊成罷免+合理理由」才會有效,
反對40/贊成就要60以上,
同IP者只計算1張(計票前檢舉),
Multi-ID之投票一律無效(計票前檢舉)。
5、連署時間開始7日後9日內完成申請計票
假設你6/12申請,6/14蓮豬同意,6/15你po了罷免連署文,6/23務必把連署文轉回L_Taiw
anPlaz申請計票,絕對不能超過6/24還沒申請。
6、罷免失敗一年內不得再以同理由聲請。
因此,一開始的罷免理由就要寫得非常侷限,例如鴨大罷免理由建議寫成「高義不按板規
處理交易文」,如果該次罷免連署失敗,後面的發起人可以把罷免理由改成「高義擅自開
放交易文發文資格」,總之,前面的人不要把後面的路寫死了。
經過之前BIA連署案通過,我們發現同IP投票蓮豬不抓,高義發錢文她也不認為是賄選。
另外,高義發動多重分身幫自己灌票,礙於他都有使用同VPN改IP根本拿他沒轍,再加上
他在LoL和Gossiping發錢文號召來的同情者,再加上他護航相同政治立場的親衛隊,光是
上次就能灌到70票讓他成功搶佔板主,現在要再發起罷免高義,難度只會一次比一次更高
,
如果你也認同這種亂板的人就是應該罷免,看到罷免發起時請務必團結集中火力。
<補充>
按照遊戲規則,罷免期間板主不得新增小幫手,如果BIA覺得罷免苗頭不對,想要新增q34
7當板主,兩個分身讓你罷免其中之一他沒差,因此維持台中板處於隨時都在罷免高義狀
態(直到成功為止),有其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