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orona 信箱]
作者: lovephoenix (奇蹟的價值)
標題: 致汪踢版主 (細節及討論)
時間: Thu May 8 20:13:20 2014
文章原文如下:
先附真相http://ppt.cc/6ERJ
我172/77 30歲 目前是職業占卜師
除了週六下午要教課之外
其他時間都算有空(有客人約才有事)
想徵個版友一起去看蜘蛛人2
我京站、西門、信義都可以
希望妳好相處好聊
我喜歡電影、唱歌、閱讀、運動
願意的人先附個LINE聊聊吧:)
板規如下: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學伴、外拍,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劣文退回並水桶一週》
禁止項目如下:
1.尋找真、假情侶,真、假結婚(同性、異性戀情皆不可)者
2.徵求指定與自己不同性別的人
文章內無論是否有徵求同性,有註明異性優先錄取者,
除店家優惠外 任何有性別差別待遇的徵求(限定異性接送、免費等)
3.以網路方式徵求帶有曖昧或戀情之聊天、視訊、電話等
4.帶有妨礙善良風俗特殊風化場所之揪團或是聯誼
5.如本文要求查閱簽名檔、名片檔、他板文章或是網頁連結,
則相關內容視同原文,但字數不計算。
6.無論標題為何,只要本文有任何指定出遊或是聯誼的意思,
(文內同時未註明聊天方式、且帶有地點提示、並限定異性。)
7.徵求協助至他板發文中有PO出代發(轉)內容,即認定違反板規
申訴內容如下
唯一有爭議的只有一個"妳"字
1.我打字習慣本來就是用妳(大多跟女生聊的習慣)
2.文章是我修改自我某篇文章 有修改過內容用板友替換
3.板規裡並沒有細到不能使用妳/你 她/他 代指異性
想問版主判決的標準在哪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