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AllTogether版主之劣退

作者: Kindkid (誠徵男友)   2014-06-09 14:03:18
我6/4號在AllTogether 發表一篇文章
版規
3.劣文一篇不水桶
◆ 手動置底(此條板規自2008.2.4開始實施,不溯及既往)
-手動置底以「三天內最多發一篇、七天內最多發二篇」為原則,
特殊情況由板主判定。
↑主要針對文章內容相同或類似者
ex.10/1發了一篇,10/4可再發,之後10/8可再發一次文
通常大家以為10/7就可以再發,
但這樣即違反七天內最多發二篇規定。
(10/1~10/7才六天)
依版規規定 三天一篇 七天兩篇
4+3=7 依規定
我可以在6/7號又發表一篇文章
依版規 我是沒違反版規
可是版主卻把我劣退
6/4號的文章 被我刪除了
剩下被劣退的證據
6/07 KY ◇ 退回文章(手動置底)[徵男] 誠徵男友(新竹.高雄)
請評評理 可以嗎?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06-09 14:13:00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其中被處分文章備份請自信箱轉錄 公告自看板轉錄溝通信件自信箱轉錄轉錄後不可有任何編輯行為 修改標題請善用大寫T另外依歐兔設定 轉文需要有發文權限故請將公告先按F轉寄給自己 之後再從信箱轉到本板最後 申訴前請確實與原處分板主溝通
作者: Kindkid (誠徵男友)   2014-06-09 14:40:00
我不知道怎麼轉錄信件耶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06-09 14:42:00
^X 也就是Ctrl+X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4-06-09 16:28:00
你用分身轉是怎樣 = = 先轉到自己信箱再轉過來
作者: Kindkid (誠徵男友)   2014-06-09 16:32:00
上面的時間是重點 轉記就沒有上面PO文的時間ㄌ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06-10 00:10:00
誰說不會有= =忘了最重要的一點 既然是kindkid2被處分那為什麼要用kindkid來申訴?
作者: Kindkid (誠徵男友)   2014-06-10 13:10:00
兩個帳號都被處分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06-12 00:49:00
兩帳號被處分原文都需轉錄公告的部份可能要問板主 目前是沒看到有公告然後最重要的溝通佐證
作者: chingfen (疾風勁草)   2014-06-12 02:52:00
不同帳號要個別申訴並附上原文、處分公告及溝通信件(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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