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WANTED 版主likeair違反板規及言語不當

作者: GeminiMan (GM)   2014-06-27 14:44:38
#1IxIqJGW (L_TalkandCha)
四、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6) 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 引述《iamadoll (娃)》之銘言:
: 檢舉人:iamadoll
: 被檢舉人:wanted板主群
: 英文板名:wanted
: 檢舉理由:likeair帶頭違反板規且不自檢自請水桶,其他板主包庇同事犯規
: 實為瀆職
: 檢舉訴求:對板主進行警告處分
: 文章代碼: #1JSNg-yp (Wanted)
: 檢舉內容:
: likeair雖為汪踢板板主,但仍然於#1JSNg-yp (Wanted)以不當語氣挑釁板友
: 而且還有粗話用詞,事後亦無反省之意,變本加厲地攻擊板友
: 和板主申訴後無效,信件於後附上
: 有請小組長明鑑,對此類事項進行處分
: 而身為板主群的其他三位板主對此情況卻忽略不見
: 有不盡完善管板義務之嫌
: 也請小組長連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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