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件] gossippick三版主m文不表示意見 行政怠惰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4-07-12 09:22:26
申訴人 nantou049
被申訴人 《GossipPicket》版主 boyo、Leoniath、Bignana
事由 使用者koheik2、NEWOLD違反八卦版版規7。
本人在《GossipPicket》提出二篇檢舉文,這二篇檢舉文被m(版主討論中)之後
三名版主:boyo、Leoniath、Bignana都不表示意見,
導致該文章已罹於退文時效。
要求 即使罹於退文時效,請改處以水桶處份;另一名推文違規者請予以水桶。
說明
(1)使用者koheik2於《Gossiping》發表歧視新住民之文章;
同篇文章中使用者NEWOLD發表歧視新住民之言論。二人皆違反版規7。
┌─────────────────────────────────────┐
│ 文章代碼(AID): #1JihReTY (Gossiping) [ptt.cc] [問卦] 外配到底好在哪?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4221160.A.76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4 Ptt幣 │
└─────────────────────────────────────┘
(2)《GossipPicket》版規4:
第四條 板務處理標記
 ̄ ̄ ̄ ̄ ̄ ̄ ̄ ̄ ̄ ̄
檢舉文經標記為m屬板主群討論中之檢舉文,討論有最終結果後該文會標記為s或!。
m標記文中版主意見不一定是最後的處理結果,最後結果依版主群結論為主。
(3)在《GossipPicket》的二篇檢舉文被m後經二位版主表示意見(註:talk520已卸任)
但boyo、Leoniath、Bignana皆未表示意見。經本人寄信提醒後仍無作為。
(4)其中boyo經本人於《GossipPicket》提出第二次檢舉後才表示版規7仍在修法討論
中,但此回答是答非所問,版規7正修法討論中與現在的案件有何關係?
難道未來版規7修正能溯及適用現在這二人的違規嗎?
附件:
●《GossipPicket》檢舉文二篇
● 溝通信件三封(皆未獲回應)
●《GossipPicket》檢舉文(第二次檢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