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八卦版 ipad3判決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08-23 22:33:27
我也簡單 的說明
因為版友違規 所以不會有第四次檢舉
而此次處理的是第四次檢舉
還有 針對累犯的問題也沒有說明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何時變累犯了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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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第
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二個月;第三次以上一律加給水桶三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註:累犯標準為,某板友因違反A板規被水桶,於水桶解除後,又再次違反A板規
,則為累犯。若A板友於同一時間發表多篇文章或推文,皆同時違反A板規,
因尚未被板主水桶,則不屬於累犯。
我查我最近一次水桶 原因是圖形推文 而且是12年和板歸7根本沾不上邊(見文末)
同篇公告內 同樣版規 因此造成判決差異 所謂"非第一次觸碰" 僅以推文說調查
但Ipad3並未對此調查結果說明 例如何時 何篇 何內容 何時警告過
※ 引述《iPad3 (被蘋果遺忘的孤兒)》之銘言:
: 這件事我 "簡單" 說一下我這邊的判決
: (運動會大太陽底下,校長: 各位同學好~ 我 "簡單" 說兩句話就好)
: 某使用者-甲,於 7/26 發了一篇文章
: 而被檢舉人「A6」當日就在底下推文
: 同日,也就是 7/26 當日,「A6」板友的推文被匿名檢舉違規
: 經過了 4 天多一些,應該是同一名 (?) 檢舉人再度匿名檢舉這個推文
: 緊接著,又過了幾天、第三次檢舉
: 又過了幾天後,再度提出第四次檢舉
: 直到第四次檢舉的時候被我處理到了
: 好的,到目前為止發生了兩件事情
: (1) A6 板友的推文,因違規被檢舉
: (2) 該名檢舉人第二次檢舉的時候,未滿五日就提出第二次檢舉
: 這很明顯是分兩件事情來看
: 關於 (1) 的部分,就依照板規處理給予 A6 板友水桶
: 關於 (2) 的部分,我也有說明可以至檢舉板提出檢舉這名匿名檢舉人
: 若查證後屬實 (也就是五日內重複檢舉),
: 則,該名匿名檢舉人也會受到他該有的懲罰 (例如水桶、退文之類的)
未處理
: 我這邊是分不同的兩件事情來看
這件事情 和第四次檢舉有直接因果關係 不應該分成兩件事情來看
你正好處理到的的是第四次檢舉 不是第二次檢舉 所以有直接因果關係
: 應該... 本來就該分兩件事情去看比較合理吧 Orz
: 以上是我的 "簡單" 說明
另外 關於ipad3表示 信件數量不對的問題
第一 我轉錄的是最終結果
第二 先前信件 我並無備份
如ipad3認為信件內容 對判決有影響 我在此申明本人同意轉錄信件作輔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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