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1B-Iapfn (L_TalkandCha),劣退案,若使用者於提出申訴後,自消
劣文,放棄主張撤銷劣文紀錄之訴求,組務日後將不再另行宣判。
※ 引述《BlackRequiem (黑色鎮魂曲)》之銘言:
: 發生日期:2014/7/13
: 事情經過:本人於2014/7/13貼了一篇有關於國際日報,林毅夫的報導後,
: 不久被板主Leoniath判以中港澳消息來源並劣退水桶;
: 但經過本人查證後,國際日報創辦人乃是台灣人,接手人為印尼華僑;
: 總部位於美國以及印尼,並非由板主所說的中港澳來源。
: 本人曾經來信詢問過板主,但是經過將近八小時的時間(目前已超過半個月),
: 但板主居然視若無睹,顯然藐視板友們在八卦板的發言權利!枉費我當初還投票投給他!
: 在諮詢無門後迫不得已只好轉往組務協助,希望小組長能夠協助辦理相關事件,謝謝!
: 後兩篇會附上相關證明。
: ※補充;在某位好心的板友提醒下,還有一點希望組務明鑑:
: 八卦板規寫得很清楚,張貼媒體來源或發稿單位為港澳或中國者,只能水桶兩個禮拜。
: 板規寫了就算是中港澳媒體也只能水桶不能劣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