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forent違反本板板規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09-20 11:19:05
 檢舉人:ra065311
被檢舉人:forent
看板板名:L_TalkandCha
檢舉訴求:不予受理其申訴案並水桶一週以上處分。
檢舉內容:
依證據顯示,WomenTalk板板主於9/12 21:49:33對被檢舉人進行水桶。
同日21:54:59發布水桶公告。
被檢舉人於同日21:58:33在本板發申訴文。
→ forent: 是有公告後來貼出,我來貼時還沒貼出來所以才有疑暗殺 09/13 10:11
依據被檢舉人推文,推斷於遭處分後,水桶公告發表前即來本板申訴。
如此應無足夠時間於申訴前寄信向板主溝通。
建請小組長查證。
另建議小組長可將較簡單案子先行處理,如本板違規及多重帳號案移送帳號部。
需要較長時間審視的案子押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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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本案檢舉所需證據#1K5E9yap、#1K5DR6Y-、#1K4lmC7M、#1K4weMqx
皆現存於本板,故不另外檢附,惟被檢舉人自行刪除相關文章時,自信箱
將備份轉錄至看板佐證。
另#1K6fhgUm此文內容簡短,可判斷重點為"但一個人這麼多話也很了不起"
,如此應使用推文而無回文必要,一併檢舉。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4-09-20 11:36:00
你好,我是想說這些寫出的板規到底有沒有效這樣子所以尊重程序,這邊不行再上訴.所以,希望不管有沒積案有回復就好畢竟你的回答讓我確定這些板規是否在你眼中真實的
作者: ffwind (培)   2014-09-20 12:38:00
forent根本就沒有先跟水桶你的板主溝通就申訴 申訴是無效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4-09-20 14:49:00
後來有,不能補嗎?地域管轄都沒這麼死.我還有紀錄信件水球都有,你們還拘限哪一個,真奇怪難怪有些法定證據都推不出事實,大家修改這些就可以啦不過我主要還是要跟他們確定才能知道你們這裡甚麼無效不是嗎?畢竟這也不是一個版的問題.又感覺進新版好像還要重新學習一次才不會又被禁言.真是奇怪的地方
作者: r13974682 (UU)   2014-09-20 15:18:00
哈...千錯萬錯 你都沒有錯啦
作者: hlvj (琪琪方)   2014-09-20 17:10:00
當然不能補 組規看完再來 還有,不爽不要用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4-09-20 17:26:00
問題是這也不他的,況且這樣積案每天都應該有公告出來吧?他若不爽的話就不要寫這麼多白寫的東西出來
作者: hlvj (琪琪方)   2014-09-20 17:35:00
法院積案也不會公告啊= =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4-09-20 18:57:00
我說結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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