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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Pad3 (只是個回憶)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通告] 不服kinple 道歉文未申請即發文檢舉判決
時間: Sun Oct 5 17:09:58 2014
您好:
兩點說明
【第一點】
這邊板主無法擅自公布與他人的私人對話紀錄部分
(例如信件、水球)
換個角度,若今日是您有相同的請求
而,板主任意公布與您對話紀錄給他人 (例如公布板主與您的信件、水球紀錄)
您是否覺得這板主也太爛
是我就直接開罵
「當板主很了不起嗎! 憑什麼亂公布跟我的對話紀錄給他人知道」
故,這邊我是一視同仁,無法任意公開與任何板友的紀錄給第三人
【第二點】
溝通平台不限於批踢踢上面
事實上,現實生活中依然有許多工通管道
例如:信箱 (hotmail, hmail)
例如:Line
例如:Facebook
我先說我的部分,
這部分據我所知是 kinple 板友與 boyo 板主詢問
而 boyo 板主隨後也有利用其他平台與我聯繫
而我也於第一時間也立刻同意此種作法
我這邊無法德是另外兩位板主的想法
不過八卦板有四位板主
若上有兩位板主被告知、且同意,就已經達到半數門檻
基本上這邊已經完全是授予、同意發文的了
綜合以上,關於這個檢舉案件確實為「未達標準」
希望以上有回答到您的疑問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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