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Wanted板主 FromIpanema 水桶之判決

作者: GeminiMan (GM)   2014-10-22 16:21:29
一、四、申訴/檢舉流程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使用者 yishonlin 所附之相關文件均為轉貼形式附上,非轉錄形式,視為無效
證據。
二、按 #1B-Iapfn (L_TalkandCha),劣退案,若使用者於提出申訴後,自消
劣文,放棄主張撤銷劣文紀錄之訴求,組務日後將不再另行宣判。
※ 引述《yishonlin (歪歪)》之銘言:
: 申訴人 yishonlin
: 被申訴人 FromIpanema
: 事由 三篇一樣內文卻經過四日才一次劣文三篇 水桶21日
: 要求 將劣文數減至一篇或講此版主處置方式改善
: 說明
: 您好
: 我想申訴汪梯版版主FromIpanema
: 水桶我事宜
: 他於今日一次水桶我三篇劣文 21日才能解除
: 關於此事件 我有我的想法
: 1.文中我有提及徵求女生未來希望可以去聽團,可是並未提及本身性別,汪踢板中很多
: 文中都用此方式,故照理說並沒有違反板規三爭異性出遊。若名片或其他資料顯示我性別
: 不同違反板規的話那請接第二點。
: 2若對於文中我有違反板規之疑慮,版主應於7/27第一篇當下直接水桶我,這樣一篇劣
: 文,水桶我七天,我可以接受。
: 3結果現在看到是三篇一樣的內文,今日才捅,然後依次三篇劣文捅21天,這樣根本沒
: 有原則可言,版主的過失要以這種方式讓我承擔?我無法接受。
: 4.若說版主無法時時刻刻在線上,已經過了四天,用這種方式讓自己過失給 PTT鄉民
: 承擔,是個合乎程序與合理的方式嗎?我無法接受。
: 所以我現在申訴的重點是他怠忽職守然後連捅三篇的方式,對於信件中違規疑慮與否,我
: 不追求了,只希望這種處置的方式能獲得改善。
: 至於我本人的處置訴求,我想到的是若能將劣文降至一篇即可,或有其他方式可告知我,
: 謝謝。
: 附件
: 1.信件內容
: 2.系統通知
: 3.原文
: 以上 請大大明察秋毫
: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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