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a22363491
被申訴人:ipad3
看板板名:gossiping
申訴訴求:要求解除水桶
申訴內容:我先前在某篇文章中看到了有關一個同性戀的新聞,文中說到一個人原本是
"直男"(意指異性戀),結果為了體驗GAY的感受假裝成GAY,最後卻自己也成
了GAY,然後還出書向大眾闡述這段故事,文章重點大致上是這樣。
我看完,當場就覺得那個主角應該本來就是GAY,單純想藉此宣揚他們GAY的
委屈與理念,我承認我有些先天性的討厭GAY,因此有些偏見,就在底下推文
"GAY就GAY還假裝還出書想騙人,噁心"(忘記了 但重點沒忘)
發文前我已與板主溝通過,但無法取得共識才來申訴。
版主IPAD3說他並不介意我前段話,但針對"噁心"這個詞不該說出口,一來我
認為八卦板向來風氣是比較開放,雖然說常常有人釣魚被告,但我這說詞應
該除了出書的那個人以外應該是沒人受到我的"直接傷害",二來我認為我的
"噁心"是指那個出書的人,應該不至於"直接"傷害到其他人,所以認為我的
罪不至於要被水桶,不然大家天天都在八卦板酸馬蝗甚至嗆她,那豈不是馬
先生的粉絲也都可以瘋狂檢舉大家,那八卦板很快就會一言堂了,感覺這是
非常不OK的判決。
或許我的確傷到了不少GAY的心,她有捍衛她自尊的權利,我應該也有我發
(推)文的自由吧,這世上本來就有許多針鋒相對的族群存在,不能因為某方
單方面認為受到侵害,就以傷害對方來安撫她,除非我有了確切造成他人傷
害的證明,否則我認為我是不該受到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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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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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